压路机被撞 公司告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索赔

靳某的大货车在倒车时,不慎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压路机前部,造成压路机损坏,压路机所属公司要求其赔付各类经济损失共计91412元。北京某机电公司称,2018年11月,在门头沟区一小区南侧,被告靳某的大货车由南向北倒车时,其大货车后部与自家公司停放的压路机前部相撞,造成压路机损坏。

压路机被撞 公司告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索赔

来源:北京青年报-北青网 2019-04-24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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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某的大货车在倒车时,不慎撞上了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压路机前部,造成压路机损坏,压路机所属公司要求其赔付各类经济损失共计91412元。4月23日,北京市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

北京某机电公司称,2018年11月,在门头沟区一小区南侧,被告靳某的大货车由南向北倒车时,其大货车后部与自家公司停放的压路机前部相撞,造成压路机损坏。事故发生后,门头沟交通支队认定,靳某所属车负事故全部责任。机电公司因压路机损害无法正常使用所产生的维修费、拖车费、停运期间收入贬损等损失,无法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故将靳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1412元以及诉讼费。

肇事车主靳某表示,对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没有异议,该事故车辆曾经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100万元(含不计免赔),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应由保险公司承担机电公司的合理损失。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的,他作为车主愿意承担责任。

被告某保险公司对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没有异议。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公司同意在保险范围内承担机电公司受损车辆的合理合法损失,但公司只同意赔偿17500元的维修费及1500元的拖车费用,共计19000元,超出部分不同意赔偿。另外,误工费、车损费及诉讼费不属于保险责任,不同意承担。

此案未当庭宣判。

文 记者李强

(李强)

【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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