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乘车 文明服务

文明乘车,不仅是个人文明行为,更是一种对他人的尊重。近日,雷锋主题车厢志愿服务队就在619路公交车厢内及沿途重要站点开展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普及活动。

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文明乘车 文明服务

来源:北方网 2019-04-24 08:16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文明行为大家谈

天津北方网讯:文明乘车,不仅是个人文明行为,更是一种对他人的尊重。近日,雷锋主题车厢志愿服务队就在619路公交车厢内及沿途重要站点开展了《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普及活动。

活动中,志愿者们把宣传普及《条例》内容分为两个步骤进行,第一步是身体力行,在乘客上车前,打扫好车厢卫生,整理好车厢内坐垫和窗帘,让乘客享受到舒适的乘车环境,为乘客示范何为“文明”。第二步则是《条例》讲解,让乘客了解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志愿者梁刚说,在听了他们的讲解后,不少乘客都对“文明乘客”和“全域创建文明城市”有了更深的理解,这是他们此次志愿服务中最大的收获。

“《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听劝阻的,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电梯或者等候服务,随意插队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抢占他人座位的……”为更好宣传《条例》内容,活动开始前,天津公交集团公交二公司体北车队619路驾驶员、公交头等舱红十字爱心服务队队长回江涛,专门把《条例》中与文明乘车相关的内容摘抄了出来。

同时,作为一名公交司机,回江涛也将《条例》第二十九条内容,“公共客运车辆司乘人员应当文明礼貌对待乘客,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规定线路和速度行驶,在规定站点上下乘客”时刻牢记心中,力争做一名文明有礼好司机,更好服务市民出行。(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刘颖)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