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160人!四川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附典型案例)

2017年8月7日至9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2日将督察发现的1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问责160人!四川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问责情况(附典型案例)

来源:四川在线 2019-04-22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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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殷鹏)2017年8月7日至9月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12月22日将督察发现的1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移交我省,要求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任组长的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追责问责,一件一件认真调查清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决不护短、决不手软。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牵头督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抽调精干力量454人次,组成62个调查组,谈话705人,笔录628份,召开研究会议172次,逐一查清了督察组移交问题清单指出具体问题事实。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对160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29人,处级干部95人,科级及以下干部36人;党纪政务处分107人次,诫勉60人,其他处理3人次。

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在自然保护区内大量违规审批和延续采矿探矿权的问题。

原国土资源厅在自然保护区内大量违规审批和延续采矿探矿权,环保乱作为问题突出。原林业厅对林业自然保护区内采矿探矿权的监督管理不到位、履职不力,违规审批矿业权。原德阳市林业局对所辖自然保护区监管不严、违规审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时任原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陈东辉(现任自然资源厅总工程师)政务警告处分,给予时任原国土资源厅矿管处处长、副巡视员杨登文(已退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还给予原国土资源厅3名厅级干部、8名处级干部党纪政务处分、书面诫勉、谈话诫勉等处理;给予原林业厅2名厅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书面诫勉、谈话诫勉等处理;给予时任原德阳市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廖洪流(已退休)党内警告处分,还给予原德阳市林业局2名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党纪政务处分、谈话诫勉等处理;责成原国土资源厅、原林业厅分别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问题。

住建厅环保责任不落实,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不力,监督考核流于形式,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眉山市、自贡市、达州市及威远县、三台县等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力。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时任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巡视员李又(已退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巡视员谭新亚(已退休)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时任住建厅村镇处处长、副巡视员文技军(已退休)党内警告处分,还给予住建厅1名厅级干部、4名处级干部政务处分、书面诫勉、谈话诫勉等处理;给予时任达州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达州水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军党内警告处分,还给予达州市5名处级干部政务处分、谈话诫勉等处理;给予威远县6名科级干部政务处分、谈话诫勉等处理;给予三台县副县长文远政务警告处分,给予三台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国宴党内警告处分,还给予三台县1名处级干部书面诫勉;责成住建厅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威远县委、县政府向内江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三台县委、县政府向绵阳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此问题中涉及眉山市的问题与眉山市水环境质量恶化问题一并问责,涉及自贡市的问题与自贡市环境质量形势严峻问题一并问责。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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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瑨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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