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二次酒驾撞人致死,在家中被擒!事后竟说……

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消息,2019年4月20日3时7分许,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大道皇岗立交附近路段发生一起致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这一次已经不是林某第一次酒后驾车了,2017年,林某在南山区后海滨路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查处。

深圳男子二次酒驾撞人致死,在家中被擒!事后竟说……

来源:深圳新闻网 2019-04-22 07:39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事故已然发生,我们无力挽回,然而比事故更可怕的是被轻视的交通安全意识,总能以一记沉重的打击警醒众人。通过监控视频,我们可以看到,事发前曾某在事发路段横穿马路,行至路中间时林某驾驶的小车从曾某身侧驶来,曾某被瞬间撞飞。

这一次已经不是林某第一次酒后驾车了,2017年,林某在南山区后海滨路因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查处。

如今,他所面临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惩处以及两个家庭的悲痛深渊,酒后驾驶之人是醉人,更是罪人。酒后驾驶致人死亡,属于交通肇事罪的从重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设,林某事发后存在逃逸行为,那么他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情况一:死亡交通事故逃逸的也属于交通肇事罪,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况二:肇事逃逸后,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治而死亡的情形,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涉及饮酒后、醉酒或逃逸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施冰冰)

|<< 上一页 1 2 3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