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严禁高校提供教学场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

4月18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严禁提供教学场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审查教学场地对外租借用途,严禁提供给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

四川省教育厅:严禁高校提供教学场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

来源:四川在线 2019-04-19 18:47
  • weixin
  • weibo
  • qqzone
分享到微信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江芸涵)4月18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严禁提供教学场所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通知》,要求各高校严格审查教学场地对外租借用途,严禁提供给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

通知指出,教学场地是高校教学和科研的专用场所。近期,省教育厅发现一些校外培训机构租用高校的教学场地,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及招生入学考试,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为落实国家和我省规范校外培训发展的规定,规范校外培训良好秩序,《通知》要求,要严格审查教学场地对外租借用途。各高校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认真审查教学场地对外租借的用途,严禁提供给社会组织和个人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严禁开展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的考试活动。

通知强调,要加强教学场地使用的过程监管。各高校要认真履行场地租借监管责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教学场地使用的过程监管。一旦发现租借方违规开展中小学生学科知识培训或组织招生入学考试,应当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同时,加强教学场地使用的安全管理。各高校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外租借教学场地,必须与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督促租借方做好安全管理预案,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完善教学场地对外租借管理制度。各高校要落实国家、省规范校外培训发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教学场地对外租借管理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查处教学场地租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江芸涵)

【责任编辑:张瑨瑄】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
C财经客户端 扫码下载
Chinadaily-cn 中文网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