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昆明4月19日电 (程浩)不动产登记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很多群众不懂政策规定和办事流程,反复跑路;有的企业因为需要尽快拿证后办理抵押贷款,要求快速办理……这些复杂情况下,难免有群众、企业不理解,有情绪,进而影响市场交易安全,对营商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章吉青对此介绍,2015年以来,云南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先后完成了职责整合、“颁新停旧”、平台接入、资料移交、数据整合汇交等阶段性的艰巨任务。结合要求,云南各地努力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一般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从法定的3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压缩在5个工作日内。
虽然云南省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国家要求、群众期盼尚有差距。接下来,云南各地将继续发力,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力。
其中,3月1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住建厅、省税务局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的通知》,要各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住建部门、税务部门必须在2019年6月底进驻同一个服务大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实行“一次取号、一套资料、一窗受理”。收件后,相关申请材料和信息分送三个部门并行办理,明确各部门具体办理环节、时限和受理材料清单,同一申请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在2019年6月底前,将办理时限严格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
信息互通共享方面,自然资源部门统一从相关部门获取不动产登记所需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完税情况等信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同时,借助信息共享平台,将不动产抵押登记服务场所延伸至银行网点。申请人可以在银行现场签订抵押合同,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二手房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等相关联登记事项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与审核。
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等多种途径,实现线上统一申请、联网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同时,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实现零距离服务企业和群众。
精简申请材料,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手续,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其他材料。
(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