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4月10日讯(记者 侯嘉伟 实习生 韩文茜 通讯员 曹杰 李娜 子强)渣土车、超载大货车上路行驶,不但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隐患,而且对空气环境造成污染。为加强城市建筑渣土运输安全管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维护道路通行秩序,烟台公安交警部门始终严查渣土车的违法行为,各交警大队派出执法小分队,在渣土车集中路段设卡查缉,坚持“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整改一起”,并针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3月份以来,六区共查处渣土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590起,“撒漏”40起,非法改型108起,涉牌涉证290起。
4月3日,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大队又查获一起渣土车顶风作案超载拉货的违法事件。
上午10时30分,二大队民警正沿辖区红旗西路巡逻,刚拐过一个路段,发现路面上洒落了些许建筑垃圾,在整洁的路面上很是明显,本身白天车流就很大,抛洒物对道路行车安全构成了很大威胁,民警赶紧加快车速,发现是前方正在行驶的一辆红色渣土车抛洒的,民警见状立即超越该车,通过喊话器将该车拦停。车辆靠边停稳后,从车上跳下一名40岁左右男子,向民警出示了行驶证和驾驶证,民警接过证件并检查了该车,发现车身还算干净,但车厢里所载建筑垃圾已超出车厢高度,虽然有苫布遮盖,但尾部并未完全遮盖,渣土正是从尾部飘落,民警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民警检查行驶证时发现该车核载为15吨,但车辆载货量已经冒尖,很可能还存在超载现象。民警决定对该车进行过磅称重,核实其载重情况后,再一并作出处罚。随后,民警押解该车前往过磅处,果不其然,经过磅称重发现,该渣土车实际载重为69.98吨,核载15吨,属于超载100%以上,过磅称重印证了民警的判断。
由于该渣土车超载100%以上,民警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6分的处罚,并对车辆进行暂扣,待其处理完违法行为,并将超载货物卸载后,才准许其将车辆提走。民警还对其车辆在载物行驶中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另外,对机动车排放也有相应的规定,机动车船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侯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