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的民警称,市民养犬要按照《济南市养犬管理规定》文明养犬,未办理养狗登记证及办理登记证未年审的养狗市民,可去济南市经四路西首路北701号,山东省畜牧中心宠物医院内,槐荫公安分局办犬证年审点进行办理。齐鲁网记者刘源 张煜晴 实习记者 王慎娟 报道 图片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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