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临高一卫生院职工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获刑10年

作者:刘江浩 来源:海南特区报
2014-06-06 10:54:25

临高县一乡镇卫生院职工王某没有医生执业资格就独立坐诊和开具处方并导致病人死亡。近日,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00元。

王某系临高县一乡镇卫生院职工,自1983年以来,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由卫生院安排从事临床工作,在门诊室独立坐诊和开具处方。2009年10月31日,杨某因发热、咳嗽、头痛到卫生院就诊,由王某接诊。经王某初诊,诊断杨某患上呼吸道感染。于是王某开药给杨某进行输液和肌肉注射治疗。当日,杨某全身抽搐不省人事,经抢救无效死亡。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杨某系药物致过敏性休克死亡。案发后,卫生院已向被害人家属赔偿人民币296408.22元。

临高法院审理认为,王某目无国法,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由卫生院安排从事临床工作,独立对就诊人进行医疗诊治,致使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通讯员鸿鹄 记者 刘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