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车贴热卖有人冒充央视 卖家多追求“拉风”

来源:新民晚报
2013-12-22 16:03:26

律师称,中央电视台享有对“CCTV”的专用权,车贴生产、销售商未经许可,涉嫌伪造注册商标标识和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CCTV-发现之旅”官方微博发出声明,保留追究侵权者全部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近日,一则“CCTV车贴网上热卖网友称蒙过警察”的帖子在网上热传。记者调查发现,网上售卖CCTV车贴确实不少,还出现五花八门的雷人“变种”。对此,律师表示,车贴生产、销售商未经许可,涉嫌侵犯中央电视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CCTV-发现之旅”官方微博发出声明,保留追究侵权者全部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搜出一堆

昨天下午,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CCTV车贴”,跳出723个搜索结果。这些CCTV标志,有的是一个大台标,也有的标示央视各频道,如“CCTV发现之旅”“CCTV新闻”,甚至还有“CCTV寂寞”“CCTV土豪专车”等,一看就知是“恶搞”而非“官方出品”。宝贝名称中,车贴被贴上“个性车贴”“搞笑车贴”“铝箔贴纸”等介绍。

追求“拉风”

记者点进一家店铺,该店售卖的一种铝箔贴纸上写着“CCTV新闻采访”字样,有4种不同的底色,售价6元,近一个月成交22件。随后记者又点开多家店铺,售卖的贴纸大同小异,价格从2.5元到30元不等。

网友购买CCTV车贴,并非单纯追求好玩,也不是要向央视“敬礼”。一名网友在评论中写道:“很拉风,去电信局充话费,保安居然给我敬礼了。”另一位网友也发帖称:“很拉风,等红灯的时候交警还使劲看呢。”还有一位买家说,贴上这种车贴后,有一次他遇急事闯了红灯被交警拦下,“我说我是央视的,急着采访,随后交警说了句下次注意,就让我走了。”

记者问了五六位掌柜,对方都称:“卖了很多,没有收到过买家关于被交警处罚的反馈。”

律师说法

对此现象,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的吴冬律师认为,中央电视台享有对“CCTV”的专用权,车贴生产、销售商未经许可,涉嫌伪造注册商标标识和销售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侵犯了商标权人中央电视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根据《商标法》第61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但他认为,车主购买、张贴CCTV车贴,并未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不构成其他严重的违法行为。车主购买CCTV车贴,只是购买了侵权商品,就像买假货多数情况不会被追责一样。

官方声明

12月19日,“CCTV-发现之旅”在官方微博上声明:某些电商网站上商户售卖“CCTV车贴”,其中包含使用我频道“CCTV-发现之旅”Logo标识制作车贴等物品,现特此发表声明:对于未经许可擅自使用CCTV-发现之旅频道标识印刷、出售及相关宣传物的个人和商家,我频道保留追究侵权者全部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