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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二审宣判 山东高院裁定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2013-10-25 12:37:0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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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案二审宣判 山东高院裁定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资料照片:宣判现场。(图片来源:济南中院)新华网济南9月22日电(记者霍小光、杨维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对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详细报道:薄熙来案二审宣判 山东高院裁定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薄熙来案二审裁定书薄熙来案一审判决书(全文)

编辑:张少虎 标签: 二审 裁定 一审判决 剥夺政治权利 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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