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霸王餐”吃25万 富家子坚称无罪

来源:北京晚报
2013-07-27 17:10:48

二人涉嫌诈骗被刑拘

“追那一男一女,他们还没结账呢!”中国大饭店的两名内保人员赶紧追了出去。据内保主管刘先生回忆,他们在中国大饭店正门外三四百米处追上了二人。任青见状称:“一会那男孩妹妹来,我们把酒放他车上,我就回去结账。”田峰则看上去挺着急的样子,不停接打手机,描述自己所在的位置,还巡视四周像是在找车。

刘先生告诉二人,没有结账,红酒是不能带走的。之后二人开始嘀嘀咕咕,都让对方去结账。后在饭店工作人员的拦截下,二人相继返回餐厅。此时,另外三名不明就里的就餐者还留在包间里等着二人回来。

经餐厅结算,5人吃了13600元,加上那瓶78000元的拉菲和15%的服务费,共计105340元。因为二人带走的4瓶红酒没有开封,由酒店收回,因此不计入二人消费。

重新回到饭店后,任青拿出一张信用卡,说是田峰当天早上给她的,可以透支一百万。但当任青用这张卡结账时却发现,这张信用卡已经过期。由于二人身上的现金都不足以支付餐费,无奈之下,酒店报警。二人随后被带到派出所。

次日,朝阳警方以涉嫌诈骗将二人刑事拘留。

同年12月31日,任青父母来到中国大饭店,支付了10.5万余元餐费,成为这顿天价大餐的最后买单者。

检方目前仅起诉一人

中国大饭店鉴于任青父母已将欠款全额支付,决定对田峰、任青二人的行为不再追究。

但此事并没有因为饭店的不追究而终止。

2012年1月4日,经朝阳检察院批准,二人被逮捕。同年1月19日,被取保候审。今年1月,田峰再次被逮捕收押,后被检方以诈骗罪单独提起公诉。任青则由检方初步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检方称,田峰在中国大饭店恶意消费10.5万余元,并骗走4瓶价值14.4万余元(鉴定价值,按红酒的进价计算)的红酒,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昨日,田峰被检方指控犯有诈骗罪在朝阳法院公开受审。

当天谁请客起争议

庭审中,田峰和任青是否是男女朋友关系以及这顿饭到底是谁请客,存在较大争议。

尽管任青和另外三名就餐者都称任青和田峰是男女朋友关系,但田峰却当庭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说,他和任青自始至终就是普通同学,关系“很一般”。

在谁请客的问题上,控辩双方也持不同意见。田峰的律师曾表示,认定田峰能否构成诈骗,“是谁请客”很重要,因为只有请客的人才有付款义务。

三名就餐者有过这样的表述,他们称,虽然打电话叫他们去吃饭的是任青,但付钱的应当是田峰,或者应由二人一起付账。但田峰律师认为,三人跟任青有特殊关系,证词不能被采信。而任青在被取保候审前的五次供述中,也都承认请客的人是她,后来才改变了口供。但检方认为,之所以任青此前会这么说,也是因为田峰给了她一张信用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