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参加游泳班溺亡 教练未做心肺复苏受质疑

来源:钱江晚报
2013-07-25 16:39:08

教练称当时孩子有呼吸心跳

不需要做心肺复苏

昨天,记者来到格兰英郡小区,游泳池已经暂停营业。

小区物业——宁波中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副经理王小姐说,“游泳池从去年开始就外包了,对方是游泳教练,有教练证、救生证,这些证主管部门都审核过的。”

朱教练就是游泳池的承包人。记者在培训班的宣传单上看到,他是“国家注册水上救生员及游泳教练员,具有多年青少年游泳培训与带队训练经验。”

昨天下午,在嘉兴南湖区相关部门牵头下,事件双方坐到一起协商。

朱教练拿出了三个教练的救生员资格证、初级游泳教员证书。朱教练30岁,另外两名教练都是22岁。

关于家属的质疑,他说:“清理口腔、判断呼吸,这些我都做了。当时孩子有呼吸心跳的,不需要做心肺复苏,看起来脸色也还好,就是手有点抽筋,怕120急救车慢,我就抱起她去了医院,才三四分钟就到医院了,没想到……”

记者查阅了《初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考核标准》,其中写道,溺水者“没心跳,没呼吸,施行心肺复苏。”

朱教练说,事发后自己心情非常沉重,“一颗米饭都吃不下去。该尽的责任、该付的赔偿,我都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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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记者请教了嘉兴市第一医院急诊科副主任曹伟中。

他说,溺水抢救,第一步是倒水,朱教练倒挂背着转圈,是相对有效的倒水办法,也是基本步骤。

第二步,马上心肺复苏,这也是溺水抢救最关键的。“朱教练说当时孩子还有呼吸心跳,但实际上这个判断是有点难的,神智是否清醒、瞳孔有没放大,都是很专业的,假如判断错误,就会延误时机。呼吸心跳若有若无时,最好要进行心肺复苏,不会有太大坏处。”

另外,如果是掉河里,有泥沙杂草呕吐物,也要第一时间清理口腔。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文/摄

实习编辑 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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