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案18年后改判5青年无罪 审判长当庭致歉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7-03 09:56:03

萧山案18年后改判5青年无罪 审判长当庭致歉

田伟冬(右)和他的父亲在位于杭州萧山区的家中。新华社发

昨天,田伟冬、陈建阳、朱又平、田孝平和王建平拿到了他们期盼已久的抢劫杀人案的无罪判决书,虽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何鑑伟在庭审后向5人道歉,但是5人依旧表示,将继续追究当年办理抢劫杀人案的公检法工作人员的责任。

5人杀人罪名不成立

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建阳等人抢劫、盗窃再审案公开宣判,认为原一、二审判决认定陈建阳、田伟冬、朱又平、田孝平在1995年3月20日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徐彩华的事实错误,认定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田孝平在同年8月12日抢劫并杀害出租车司机陈金江的事实不能成立,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对前述5人针对该两起犯罪的定罪量刑,宣告王建平、朱又平无罪;对陈建阳、田伟冬在1995年9月2日实施的盗窃行为,分别以盗窃罪改判陈建阳、田伟冬有期徒刑一年;对田孝平在1995年10月5日实施的两起抢劫行为,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法庭同时宣布,判决宣告送达后,5名当事人可申请国家赔偿。

审判长当庭向5人致歉

宣布无罪判决后,担任该再审案审判长的浙江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何鑑伟对陈建阳、田伟冬等5人表达了歉意。

何鑑伟说,虽然浙江高院撤销了原判决,但17年的冤狱让5名青年的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你们的案子公检法都有责任。虽然不幸中的万幸,浙江高院在二审时做了改判,但最后的刑罚还是我们做出的,我们有责任,我代表齐奇院长(浙江省高院院长)、代表高院向你们道歉。”何鑑伟还表示,相关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赔偿,当地党委政府也有责任把陈建阳等人的生活照顾好。

等了18年的无罪判决

在何鑑伟宣布5人无罪时,5人家属热泪盈眶。“这一纸判决书,我们等了18年,现在拿到了,既轻松又难过,很复杂。”田孝平说道。在昨天的庭审中,一大亮点就是审判长当庭向5人道歉,面对浙江省高院这个不寻常的举动,5个受了冤屈的人并不是全都买账。

“我不会感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18年前我就是带着他们的判决书去坐牢,如今他们给了一个公正的判决,只是改正了错误,仅此而已。”陈建阳认为,一句轻描淡写的道歉无法弥补什么都换不来的18年青春,“我的人生从1995年就已经改变了,失去了什么都没法挽回的东西。”相对于陈建阳,田孝平比较平静,他告诉记者,他接受今天浙江省高院的道歉,“毕竟当年判决我们死刑的不是这些法官,他们帮我们翻了案。”

对于未来的打算,5个人都表示想多陪陪自己的家人,因为这18年来,家属所受到的压力要比他们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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