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官员:红绿灯时间短等理由再多也不能闯灯

作者:王长君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3-05-09 08:58:16

所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都上交地方财政

中国青年报:近日媒体曝出不少交警执法遇阻的情况,比如南京有行人跟交警较劲儿说“每天绕行几百米荒废人生”。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王长君:这样强词夺理的行为应该严厉处罚,对其他违法行为能这么狡辩吗?不少人会找出各种理由说明自己不得不闯红灯,比如“我有急事”、“机动车没让我”、“红绿灯时间太短”。但是有再多的理由也不能违法,不能因为别人闯红灯自己也跟着违法。只要违法了,就应该接受处罚。

中国青年报:对交警处罚闯红灯行为有没有监督?

王长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处罚有一套严格的规定。比如北京交警会给被处罚人一张“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罚款专用收据”,收据上有执法民警的盖章和警号。我想,在路口,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都能够看到交警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处罚,这就是最好的监督。

中国青年报:对行人闯红灯的罚款用途会不会公开?

王长君:所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都是上交地方财政的。罚款多少和罚款的使用没有直接关系。由地方财政来统筹安排交通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管理设施的建设、完善和优化。

中国青年报:现在不少公众担心,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会变成“运动式执法”。

王长君:几年前“醉驾入刑”之初,人们对执行效果也存有疑虑。伴随着酒驾醉驾情况及其引发交通事故数量的下降,人们对执法者信服了。行人闯红灯要明显减少,也会经历这样的过程。改变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单纯靠执法肯定不够,还需要政府和社会持续的宣传、教育,强化人们的守法意识。从孩子到老人,过马路都得按照信号灯指示来走,否则就是违法。

中国青年报:解决“中国式过马路”还需要什么配套措施?

王长君:对机动车驾驶人的执法和宣传教育要配套,比如,机动车在路口右转、在斑马线前要礼让行人。有些路口的规划设计、信号灯的相位和配时设计、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还有待优化、完善。城市的道路规划建设和交通管理相关部门,应该排查、整改有问题的路口、信号灯,优化信号配时,设置安全岛方便行人“二次通行”等,通过更加合理、人性化的工程技术手段,实现行人按规则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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