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将首次允许离婚和继承者转手网店

作者:孙超逸 来源:北京日报
2013-03-23 15:45:25

本报记者 孙超逸 实习生 褚慧超

“我的网店已经营4年多了,有不少回头客,但因为我将没有时间经营又无法转让,网店将一文不值。”今年28岁的刘琳是淘宝网一家“皇冠级”外贸饰品店的店主,因为结婚生子,今年5月后她不能再经营店铺了,本想把店铺“盘出去”,但依据淘宝现行规定,网店并不能转让过户。不转让,自己多年心血再无价值;私下转让,店铺已绑定了自己身份信息和支付宝,很不安全—刘琳一时进退两难。

日前,淘宝网宣布将于今年下半年正式推出“离婚过户”、“继承过户”细则,以解决因夫妻离婚、店主去世等情况带来的店铺分割和继承问题,并公布了部分细则条款,首次开始虚拟网店转让,而这一“试水”引来业界关注。

现状:

网店转手“黑市”叫价20万

按照淘宝的规定,虚拟的淘宝店铺并不能转手,所有新经营的卖家都必须“从零开始”,在淘宝开店,想要从头做起发展成高信誉卖家并不容易,如果能直接接手皇冠级店铺将是一条捷径。“其实私下里店铺转让早就有,甚至形成了黑市。”刘琳说道。

“单皇冠,好评率99.23,主营是服饰和鞋包,无处罚,价格3万,低价甩卖”,“母婴用品3皇冠店,好评99.49,44500元转手”……在刘琳的介绍下,记者在一家名为“舞泡”的网站上看到,上面淘宝商铺转让的信息足足有10页,近300家,单家店铺叫价从千元到几万、十几万不等,最贵的是一家3皇冠的家具店,私下转让要价20万元。

这种转让存在不少的法律风险,因为淘宝不允许转让,实质上接手人得到的只是原卖家网店的“用户名和密码”,而原户主的注册信息等均不能变。这既意味着原店主可以随时“毁约”收回网店,也意味着如果新店主经营出现问题,责任却由原店主承担。一名店铺转让者直言,这种转让后果如何“全靠运气”,出了事只能“法庭上见了”。刘琳因此放弃了将店铺通过“黑市”转手的想法。

2012年被阿里巴巴副总裁梁晓春称为“网络零售万亿元时代元年”,这一年淘宝商城和天猫商城两家的零售额在11个月时间内就突破了1万亿元,其中拥有近10万商户、4亿多用户的淘宝网贡献了8000亿元的销售额,占同期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4.2%。这么多的商户和用户中,有很大一个群体会遇到网店如何转手的棘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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