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容教养一年后李双江之子再出事 涉嫌强奸被刑拘

作者:周鑫 梅天一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2-23 09:38:22

■网友评价

网友“LEO老沸”:见过坑爹的,还没见过这么坑的。

网友“阿文啦啦52434771L”:按说这么好的家庭,应该养个有出息的孩子,不说是子承父业吧,起码也是个规规矩矩的孩子。谁成想他们父母对孩子从小就娇生惯养的,竟然养出了个逆子!真是太不争气了!咳!怨谁呢?只能怨他们自己了!

网友“CV宏5084”:是否为真,尚不得知。只就事论事。官二代、红二代,不可吃父母老本,应加强对他们的道德教育。犯法了,依法处置,既提倡公平公正,就应一视同仁,决不能官民两个标准。

■法律条款

轮奸指两人以上违背受害者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轮奸是属于强奸罪的范畴,作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予以规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新闻链接

李天一出生于1996年4月,父母系知名歌唱家李双江和梦鸽。

2011年9月,时年15岁的李天一,无照驾驶一辆宝马,和同伴苏楠在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前殴打一对夫妇,并损毁他人机动车。李双江亲自向受伤夫妇道歉,双方达成和解。此事因李天一尚未成年,故以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1年,并于次年9月获释。据悉,李天一在劳教期间未搞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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