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明是“购手机,送话费”的促销活动,但消费者购买手机后并没有拿到承诺的话费。最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认定深圳移动价格欺诈,并处以25万元的罚款。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移动在2011年7月开展的“迎大运 购G3手机 送超值话费”优惠促销活动中,存在赠送话费额与宣传海报标示的赠送话费额不一致的行为,如:华为T2281手机,宣传海报上标示震撼价629元,送420元至629元话费,另标有“额外赠送200元话费”字样;中兴U722手机,宣传海报上标示震撼价829元,送540元至829元话费等,另标有“额外赠送200元话费”字样。
然而,客户在办理购买华为T2281手机购机送话费的业务时,承诺一年每月最低消费20元,营销包价格629元,赠送话费为300元,不是标示的最低420元,也没有额外赠送200元话费;客户在办理购买中兴U722手机购机送话费的业务时,承诺一年每月最低消费20元,营销包价格829元,赠送话费为420元,不是标示的最低540元,也没有额外赠送200元话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深圳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第(二)项所列的“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价格欺诈行为。
据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深圳移动立即停止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罚款25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购手机送话费”是运营商常用的促销手段。这种方式优惠多,表面上看上去很合算,但这里面花样也很多,可能暗藏陷阱。此事提醒广大消费者,参加类似促销活动时,一定要注意核对赠送话费是否与承诺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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