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把这些礼物送给孩子

作者:鹿永建 来源:新华网
2012-06-01 10:32:49

“六一”儿童节前,成人在为孩子准备礼物。记者建议,把以下三件礼物送给孩子。

第一件礼物:一个法制健全的安全环境。

儿童节,一些大人会戴上红领巾,表示对孩子们的关爱。近日一些专家在媒体上却操着坚硬的法言法语讨论:“嫖宿幼女罪”应当归入“强奸幼女罪”,加重处罚。沉重的话题,与鲜花烂漫的节日有些不协调,却让人更加清醒地想到,这个成年人主宰的世界,需要扎紧法律的篱笆,更好地保护儿童。

出于对幼女权利的保护,绝大多数国家都规定,只要是同法定年龄以下的非配偶异性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1997年我国修订刑法,将“嫖宿幼女罪”单列出来,屡屡引起争议。14年过去,有人认为,设立此罪名不仅没有遏制犯罪行为,反而在客观上助长了引诱和强制女童发生性关系。闻听此言,我们怎能安座。

未成年人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是那些具有“猎雏”偏好的成年人把幼女、少女变成了“雏妓”。所以,不论幼女、少女主观同意与否,对“猎雏”者均应以强奸罪论处。愿这样的讨论和呼声,早日促使法律完善。

儿童节,祝愿我们的孩子在一个法律更加健全的环境中生活得更安全。

第二件礼物:健康的体魄、顽强的品格、美好的亲子关系和伴随一生的友谊。

近日,北京市西城区外国语学校初中一年级的家长收到一封信:为了让这个“六一”难忘而有意义,我校于“六一”当天组织学生远足活动。希望通过此次活动,磨炼学生意志品质,培养顽强拼搏精神,增强自立自强意识。

活动通知发下来,学生和家长既兴奋又有些担心。由于学业过重,由于学校担心安全责任,长期以来,很少有学校敢于举办校外的长途远足活动了。实际上,远足等活动,形式朴素,却能够磨炼意志;花费不多,却能够提高体能;没有什么高科技,却能够增强学生抗挫折的能力;没有多少设计,却可以磨炼少年人的互助品质。

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学校没有邀请家长志愿参加。山东一些学校则把远足打造成亲子远足活动。4月2日上午,枣庄市第十五中学3个班的学生和家长开始了“徒步青檀山、励志春光行”之旅,单程12公里、徒步需两个半小时左右的活动,让孩子和家长们感觉到春天的自然风光、旅行的快乐、亲子互动的美妙。这样的活动,这个学校每个月都在举办。

远足好,亲子远足更好。最简单的活动却能帮助孩子找到人生真谛。要实现这样的目标,竟如此简单:学校和家长携起手来。

第三件礼物:感恩的心、宽广的胸怀、奉献的意识和能力。

十几年前,湖南某福利院两名幼童被美国的陈延龄夫妇收养。今年,幼童已成为高中学生。儿童节前,高中就要毕业的她们回到中国旅行。

并不富有的陈延龄和夫人来中国之前,就通过邮件对在北京的朋友说,两个女孩在学校里拿到了护士资格证书,此行到中国来两个星期,其中一个星期到当地孤儿院志愿服务,他们夫妇也会参加。

还有一对收养孤儿的夫妻,在孩子懂事后告诉他,生身父母一定非常爱他,只是由于无法克服的困难,才使他成为孤儿。所以,这个孩子长大之后,对生身父母、养父母乃至这个世界,都满怀感恩之情,脸上总是阳光灿烂,四处传播友谊和快乐。

有不少父母开始意识到,我们不过是所拥有的物质财富的管家,我们的责任是用好这些财富,服务社会,帮助别人。所以,他们从小就培育孩子理财,如果给孩子10元零用钱,就要求孩子拿其中3元为将来作储备,拿其中2元去奉献和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剩下的钱才拿去消费。

儿童节,让我们先有一颗感恩的心、宽广的胸怀、奉献的意识和能力,然后传递给我们的孩子。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