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禁止医院学校等建筑物采用玻璃幕墙

来源:新华网
2012-02-01 09:37:36

记者从31日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并于今年2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新规,未来上海的住宅、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二层以上”建筑物将被禁止采用玻璃幕墙。

玻璃幕墙爆裂、脱落等成为城市安全隐患,而且光反射影响也很突出。目前上海共有玻璃幕墙建筑4210栋,部分既有建筑的玻璃幕墙已进入老化阶段,有的出现了五金构建锈蚀变形、密封条老化龟裂、受力构件松动等情况,近年来已发生多起幕墙玻璃自爆坠落事件,安全问题尤为引人关注。

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减少光反射影响,上海根据目前建筑物玻璃在项目立项、设计施工、建成使用三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新的玻璃幕墙管理办法。

根据新规,上海将禁止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建筑物上采用玻璃幕墙;禁止住宅、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教学楼、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二层以上”建筑物采用玻璃幕墙。

对于可以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物,上海也对玻璃幕墙的材质和空间布局做出了三项限制:一是限制处于人流密集、流动性大的区域内的建筑物安装;二是限制临街建筑使用;三是规定其他建筑物需要在二层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当采用安全夹层玻璃或其他具有防坠落性能的玻璃。

上海玻璃幕墙管理新办法还明确规定,投入使用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的责任由业主承担,并要求设立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新建建筑玻璃幕墙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至指定专户;既有玻璃幕墙建筑维修基金由业主一次性或在五年内分批缴存至指定专户。

据上海市建设交通委副主任沈晓苏透露,根据初步摸底自查,上海目前有35栋玻璃幕墙建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有440栋存在不同程度隐患。3月底之前,上海市建设交通部门和房管部门将组织相关专家,组成10个巡查组对全市玻璃幕墙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巡查,督促隐患建筑整改,确保安全。

来源:新华网(记者 陆文军)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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