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院再住院”,医院折腾患者为哪般?

来源:新华网
2012-01-04 14:42:45

2日,有听众通过中央人民广播电台400-800-0088新闻热线反映说,他在吉林市一家名为“新世纪”的医院住院治疗,可到了去年的12月31号,医院方面却要求患者“先办出院再重新住院”,并且院方还重新收取医疗保险“起付费”。(1月3日《中国广播网》)

出院再住院,患者实际上入了两次院。自然就多交了一次医保起付款,而这钱原本是可以省去的,结果成了医院的绝对收入;同时,由于多数地方的医保政策,实行的是“定额加单病种限额结合”的报销原则,对于住得越久,花费越高的病人来说,越到后面,患者的负担越轻,医院应当承担的费用就越高。

去年,西安市民李先生的老父亲住院十多天病还未好,医生就让出院,然后重新办理入院手续。医生解释说,他们也没办法,这样做是为了规避医保政策带来的压力。按照西安医保的定额核算,一次性医疗费个人自付比例按照不同档次划分,费用升高个人自付比例逐步降低。出院再住院,实际上是对住院进行分解,使病人费用在达到限额或接近限额时,从新入院进行抵消,虽然是同一人同一病,但因为这种“技术性处理”,一切就推倒重来,医院由此可以再次获得一个“定额补助”。

因此就不难得出,如果病情复杂,住院时间较长,“出了又住”就会一再上演。目前,在很多地方,为了遏制定点医疗机构滥用药、用贵药等状况,保证参保人员利益不受侵害,医保政策在实际“定额加病种额”的情况下,还实行了奖励性政策。以西安为例,当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度对参保人员在规定的诊疗项目内合理医疗费实际支出额不到定额费用总额的90%的,按实际支出额计算;支出额在90%-100%之间的,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后,另以节约部分70%的比例,奖励定点医疗机构。当然,有奖必有惩,节约了实行奖励,超出了也有不同程度的处罚,按照具体规则,超支的比例越高,统筹基金解决的比例越低,医院承担的部分就越高。

正是为了为规避医保政策,医院才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此转移成本,化解自身风险。运用得好的话,不但可以多获得个人自付部分,还可以获得医保“节支奖”,而患者和国家的利益则受到了损害,个体的医疗成本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下降。

“住院分解”既然是“医保机构重点打击的违规行为”,为何这种现象还时有发生?说明从制度设计和监管方面还有改进的余地。唯有畅通民众监管渠道,相关部门加强督查,对违规者及时进行严惩,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才能制止医院这种“耍小聪明”的不良行为。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