饿了么用户协议显示“无事先审查义务” 律师称违法

作者:刘夏 来源:新京报
2016-03-19 14:01:00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夏)在央视3.15点名后,饿了么近日全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新京报记者3月19日查询饿了么官方网站用户服务协议发现,上面注明“因网站上订餐、订外卖交易平台的特殊性,饿了么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资料进行事先审查”。律师指出,该条款已违反食品安全法。饿了么官方对记者回应表示,由于订单业务量主要来自于APP,PC端用户协议很久已不更新,信息陈旧。

  根据官网服务协议内容,协议双方为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饿了么”与饿了么网站用户,这份协议同时具有合同效力。按照协议解释,所指用户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实体组织。分为饿了么商户和普通用户。

  该协议对饿了么规定的义务包括: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站上订餐、订外卖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用户在注册使用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饿了么应及时做出回复等等。

  但记者注意到,“饿了么的义务”之下一段文字显示:“因网站上订餐、订外卖交易平台的特殊性,饿了么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资料、所有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赵占领对记者表示,饿了么上述条款直接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