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研究机构四大职能

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2016-03-17 07:07:00

  【光明日报·教育数据·小案例】

  1、从事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培养高教研究和管理人才

  少数综合实力较强、以学术为导向的高教研究机构,具有高等教育学或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其主要工作是建设高等教育学及相关学科,开展高等教育学术研究,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高教研究和管理人才。还有部分高校具有高等教育或相关学科的硕士点,既开展学术研究、培养人才,也开展应用研究。

高教研究机构四大职能

  在514所建立了高教研究机构的高校中,有100所设有高等教育学硕士点,占19%;109所设有教育经济与管理硕士点,占21%;20所设有高等教育学或教育经济与管理博士点,占4%(尚有部分高等教育学学位点未放在高教研究机构中,故没有统计在内)。

  2、为学校决策提供支持,促进高校健康发展

  多数高教研究机构参与了高校发展规划制定、高校章程的调查研究和撰写等工作,发挥了一定的作用。部分高校的高教研究机构,在开展院校研究的过程中,采取与高校职能部门合作的工作方式,从而使高教研究更加贴近本校发展的实际需要。

  如华南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与研究生院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类型改革、专业学位标准及基本要求等方面的研究。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与发展规划处合作,设计本校综合改革方案、制定学校章程;与研究生院协作,撰写研究生发展报告。这些研究都有力地推动了高校的改革和发展。

  3、立足本地,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部分高教研究机构以地方高等教育为研究对象,为地方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济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面向山东,建立高等教育数据库,融研究、咨询、服务于一体,对山东高等教育展开研究,为其发展提供咨询。湖北省高校的高教研究人员,在省高教学会的统一组织下,围绕人才培养、教师聘用、领导决策等主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集中开展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供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决策时参考。广州大学高教所完成了广州市的“十一五”“十二五”高等教育规划的起草,正在参与制定广州市“十三五”高等教育规划,该所还参与研制了广州市教育城镇发展规划。这些研究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4、普及教育理论,推动干部、教师参与高等教育研究

  高教研究机构采用多种方式,普及教育理论,交流教育改革的成果和体会。高教研究机构编印《决策参考》《高教信息》《每日高教要闻》等,向干部、教师推荐有关文章,供学习参考;邀请国内外的教育专家,给干部、教师作专题报告;举行多种形式的研讨会、沙龙,进行交流探讨等。

  部分高校拨出专款,以课题招标的形式,吸引干部、教师参与教育研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农业大学等高校,每年拨出10-30万元,根据本校所要研究的问题,列出若干项目,由高教研究机构具体组织,进行课题招标。院校研究课题的设立与实施,增加了高教研究机构与高校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促进了行政人员对本校问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