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造“五维体系”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作者:刘恩黎 王昊飞 骆飞 陈舒 来源:新华社
2016-02-20 15:08:59

  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题:中国打造“五维体系”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新华社记者

  不久前,3名儿童在贵州毕节阳长镇肖家寨村走失。后经确认,其中有两名为留守儿童。这一事件再次引起了中国社会对于留守儿童的关注。

  缺乏家庭关爱,生活水平堪忧,受教育水平相对滞后,是许多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的缩影。

  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从家庭监护、政府责任、教育任务、群团组织、财政投入五个维度着手,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专家表示,《意见》不仅强化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更提出了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的长远目标,是“标本兼治”。

  随着中国城镇化快速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导致大量农村留守儿童出现。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超过6000万。

  早在2013年,教育部等5部门就出台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在基础设施、营养改善和交通需求方面给予留守儿童优先待遇;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

  然而,去年多个关于留守儿童案件的发生,显示出对于这一群体的关爱和保护措施仍待加强,体系仍需完善。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指出,家庭监护是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基础制度。当前,农民工的频繁流动导致很多留守儿童处于缺乏父母关爱和有效监护的状态。

  对此,新近出台的《意见》明确,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并具体提出三种方案:一是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二是一方留家照料;三是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同时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

  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家庭,其次是学校。《意见》对中小学提出了4项具体要求,包括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资助,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学校教职工培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等。

  留守儿童群体带有区域性特征,社会问题常集中出现在某一区划范围内,因而应对这一问题的“担子”就落到了地方政府肩上。对此,《意见》强化了基层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的监护监督职责。

  事实上,中国一些地方已经行动起来,并取得显著成效。如吉林省长春市建立了多个“留守儿童之家”,致力于为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幸福的成长环境。

  长春市双阳区双营子乡黄金村金色摇篮幼儿园便是其中之一。负责人郑立萍介绍,这里有155名儿童,70%以上是留守儿童,他们中大多数人的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家庭贫困,孩子们就“长托”在这里。

  据统计,长春市留守儿童约有5万人。长春市妇联主席李炜姝介绍,截至2015年底,通过政府出资创建、吉林省妇联援建、社会捐建和县(市)区妇联自建等形式,全市共建立标准化“儿童之家”238所,实现了对全市留守儿童的全覆盖。

  “爸爸妈妈常年在外面打工,有时候一年都见不到他们一面,真羡慕那些能一直和爸爸妈妈生活在一起的小朋友。”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的一名留守儿童蝴蝶带着期许说道。

  最近,小蝴蝶脸上的笑容多了起来。重庆市妇联牵头打造了“儿童之家”,每逢节假日,都会有“儿童之家”的志愿“爱心妈妈”把她带回“爱心家庭”感受家庭温暖。

  而新近出台的文件则要求,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发挥优势,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关爱服务。

  当留守儿童人口基数过大时,政府主导的关爱工作则需要多方的配合与支持。《意见》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举办农村留守儿童托管服务机构。

  贵州是留守儿童人口大省。数据显示,全省共有0至14岁留守儿童105.7万人。庞大的留守儿童基数,对于政府财政经费支出是一则挑战。

  2015年12月20日,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启动了“圆爱工程——关爱留守儿童”系列活动,以网络爱心众筹、社会捐助等形式汇聚各界爱心力量关爱留守儿童。

  教育专家表示,不论是儿童保护还是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留守儿童都是中国难以回避的重点人群。新出台的这份文件明确并强化了各方责任,致力于通过建立“五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让每个孩子都生活在爱的阳光下。(执笔:王垚,参与采写:刘恩黎 王昊飞 骆飞 陈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