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委书记强卫要求用“六治”法实施好河长制 管好了记功劳 管不好要追责

作者:杜林张林霞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6-02-18 10:24:01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杜林张林霞南昌报道江西省委书记强卫日前主持召开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认识和加强河湖保护,扎扎实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

  强卫指出,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河长而言,管好了,记功劳;管不好,要追责。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强化监督问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切实把全省河流湖泊治理好、保护好、管理好。

  强卫强调,实施河长制对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新课题,要积极践行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具体工作方法为“六治”:

  ——河长主治。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找准河湖治理切入点和发力点,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强化日常督导,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得严。

  ——源头重治。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坚决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产能。

  ——系统共治。坚持“治污水、护好水,保水质、降水耗,控源头、管全程”的系统思维,统筹河湖水量管理、水质保护、水生态修复。

  ——工程整治。推进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及鄱阳湖综合治理、水源工程和引调提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切实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

  ——依法严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

  ——群防群治。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公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境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江西省长鹿心社强调,要切实抓好市县河长制试点,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体系。要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治理和系统治理,切实改善不达标河湖的水生态环境。要深入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要加强河长制平台建设,健全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要健全考核督办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部门联动。

  据悉,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15年11月1日印发了《江西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全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正式启动。今年,江西将建立覆盖到乡镇的河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