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公布《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自3月10日起施行。规定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网络出版服务管理、监督管理、保障与奖励,以及法律责任作出说明。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月16日,记者就该规定修订颁布的背景、过程、修订重点内容等采访了总局政策法制司负责人。
作者:尹琨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6年2月17日
精彩热图
最热新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