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

来源:《求是》
2016-02-16 15:17:06

  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贯彻执行两部党内法规,要从学习领会入手,了解修订背景,掌握核心要义,熟悉重要条文,把握具体运用,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

  修订《准则》和《条例》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保证。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纪律审查的案例来看,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只是“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里”,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丧失、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才是“根”。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立根固本、标本兼治,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抓起,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修订《准则》和《条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明确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树立了理想信念宗旨的高标准,确立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准绳和尺子。

  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党章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是党内的根本大法。依规管党治党必须尊崇党章,推动全党学习党章、贯彻党章、执行党章、维护党章。同时,要进一步扎细扎密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把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于法周延、于事有效的原则制定新的法规制度、完善已有的法规制度、废止不适应的法规制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修订《准则》和《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总依据,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关于廉洁自律和纪律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党内法规与时俱进的重要体现。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理论品质,党一贯重视和坚持制度创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党内法规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现实需要。原《准则》适用对象仅限于党员领导干部,未能涵盖全体党员;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廉洁主题不够突出,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原《条例》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纪法不分,近80条规定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将适用于全体公民的法律规范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标准,降低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修订《准则》和《条例》,突出重点、针对时弊,实现纪法分开、彰显党纪特色,体现了我们党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认识的深化。

  管党治党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严明党的纪律方面一寸不让,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锲而不舍,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零容忍,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在惩治腐败方面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毫不松懈,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修订《准则》和《条例》,对三年多来党的建设特别是管党治党丰富实践总结提炼,把成功经验及时上升固化为制度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

  二、修订《准则》和《条例》的基本原则

  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修订两部党内法规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则。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权威。党章规定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路线方针政策、体制机制制度、纪律规则约束,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修订《准则》和《条例》,都是从研读党章入手,既追溯党内规则的理论源头,又联系实际立足当下,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具体化。比如,党章规定党员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准则》明确提出“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的要求。又比如,党章规定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条例》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专门增加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纪律处分条款。

  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近年来,党内出现不少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象。有的政治野心膨胀,大搞团团伙伙;有的妄议中央,制造政治谣言;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这些问题关系党和国家政治安全,决不能等闲视之,必须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以解决。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加强党的纪律,就要抓住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个“纲”。遵守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纪律是党的生命。党的纪律保证理想信念宗旨,体现优良传统作风,保障路线方针政策。大量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实现纪法分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可以防止“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

  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紧密结合。道德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以德治党的“德”,主要指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树立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修订后的《条例》,聚焦党纪戒尺定位,围绕“六项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得益彰,自律与他律互补、高标准与守底线兼顾,对于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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