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独自乘公交遭拒载 司机赔怕了称不愿冒险

来源:华西都市报
2016-01-07 08:44:10

  公司无奈

  去年多位老人下车走失 每年数十例家属索赔案例

  6日上午,资阳市公交运输总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调取涉事公交车监控视频,公司初步认定涉事司机态度比较生硬,并对其进行了相应扣分,“这要在工资里面体现,我们也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如何看待公交司机拒载老人的行为?该负责人说,他们对司机的做法比较理解,因为有太多的前车之鉴,让公交公司感到很无奈。

  “近几年来,每年都会有数十例家属索赔的案例发生。家属突然找到公司,说老人坐了我们的公交车,腿骨折了,或者肩胛骨骨折了。”该负责人说,公交公司调取视频,发现老人确实坐了公交车,“至于损伤究竟是不是在公交车上发生的,我们不得而知,但为了息事宁人,只能作出赔偿。”

  2015年,公交公司接到多起老人下车后走失的报告,派出大量人员帮忙寻找。“一位走丢的老大爷,儿子就是我们公司的员工,走丢了也说是公交司机的责任。”上述负责人说,报警后,公司派出大量员工寻找几个小时,最终才将老人寻回,“乘客下车后出事本不是我们的责任,可公司还要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来处理这些事。”

  解决之道

  申请政府财政支持 公交上配乘务员或安全员

  老人因乘坐公交车引发事端年年发生,资阳公交运输总公司也在寻求解决之道,不过目前仍无定论。

  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资阳的公交车均由公司独资运营,他们曾申请政府财政补贴,但未获通过。2009年,公交公司向政府部门申请,拨款聘请公交车安全员,“算下来要几千万元,最终没有实现。”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老龄化的加剧,老年乘客逐年增多,许多高龄老人单独出行,确实容易引发事故。要照顾好老年乘客,车上必须配备专职的乘务员或安全员,“司机要专心开车,不能分心照顾每一个乘客。”

  “除了每辆车配备乘务员或安全员,目前确实没有更好的办法。”该负责人表示,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仅凭公交车票收入难以维持,最终还得回到政府财政支持上来,“毕竟公交车也属于政府公益事业之一。”

  观点交锋

  老人家属

  我们坐车给了钱,也没有任何规定说80岁的老人非要人陪着才能坐公交。这样老人怎么受得了?感觉当众受到了歧视。公交车本来就是为市民服务的,为什么就不能给老年人便利?

  公交司机

  当时看老太太年龄较大,由两个人送到车站,从常识上判断,老太太可能不认识路。接的人要是错过了,老人下错站走丢了怎么办?乘客上了公交车,司机要对他们的安全负责,这无可厚非,但是下车了还要司机担责,我宁可不冒这样的险。

  公交公司

  司机态度比较生硬,已对其进行了相应扣分和批评教育。对司机“拒载老人”的做法比较理解,因为有太多的前车之鉴,让公司很无奈。近几年来,每年都有数十例家属索赔的案例发生。至于损伤究竟是不是在公交车上发生的,我们不得而知,但为了息事宁人,只能作出赔偿。乘客下车后出事本不是我们的责任,可公司还要耗费大量人力和财力来处理这些事。

  律师说法

  公交不得拒载 下车出事乘客担责

  针对八旬老太被拒载一事,四川理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先庆说,《合同法》第289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的通常、合理的要求。由此可见,公交司机的拒载行为,已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强制缔约义务。而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35条第六款也规定,客运车辆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的,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而对于乘客下车后走失的情形,刘先庆认为,公交公司和司机不应承担责任,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公交车的责任和义务是安全将乘客送到目的地,乘客下车后的行为已与公交车无关,“如果在车上发现乘客精神异常,或者身体出现不适,公交司机应该及时处置,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者建议

  老龄化社会 应考虑设置特殊保险

  四川大学新闻传播学教授张小元说,之前也曾发生过70岁以上老人单独出游遭旅行社拒绝的事。随着老龄化社会来临,类似事件可能会逐渐增多。为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政府已出台相关保障体系,但政府或相关组织还应在老人特殊保险上采取相应措施。

  张小元说,高龄老人自理能力较弱,单独出行或出游,无疑增加了运营主体的风险,运营主体会设法化解风险,如旅游出游多交“附加费”,购买特殊保险等,但不能普及到老年人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具有不持续性,只有特殊保险能够化解风险,“比如规定多少岁以上的老人必须购买什么保险,才能单独出行或出游等。”

  此外,张小元认为,资阳公交公司多次被乘客家属找上门,反映出公民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日常生活中,矛盾双方应以法律为准绳,养成用法律划分责任的意识,寻求第三方司法仲裁,“乘客应该依法维权,公司也应该用法律保护自己。”

  个体不可拒载 公共养老更不容卸责

  □李晓亮

  一起小小的公交拒载事件,内里其实包裹着丰富的舆论质地。首先,这是一个人人喊冤、双方均感到莫名委屈的双输结局。

  从法律层面看,乘车者买票上车,即已达成一种商业契约关系。至少是一种日常生活中无需特地言明、约定俗成的合同雇佣关系。只要乘车者无特殊违法违规或异常不合情理之处,承运者就有义务履职,完成平安送达的使命。

  老太被拒载,至少在法理和道义上,司机不占理。老太家人感到受辱,觉得受到歧视愤而发帖喊冤,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可换到司机角度,他其实也有很多苦衷,就像他所说,“在车上,司机对乘客安全负责无可厚非,但如果下车了还要司机担责,我宁可不冒这样的险。就算罚款,下次遇到还会如此。”

  具体到这家公交公司,此前老人独行走失或意外后的追偿追责,劳师动众,耗资甚巨。结果就有了这种带着“有病推定”的拒载,哪怕明知有错,还拒得理直气壮。

  某个老人被拒,或是运气问题。而整个老龄群体,包括出行在内的日常生活和养老尊严,如得不到一个系统性制度性保障,那“被拒”的悲剧就还会上演——哪怕明知是错的。这就是基本商业逻辑,而养老显然是个公共问题,需制度层面的公共责任兜底。

  出行出游只是生活细枝末节,为每一具体而微问题设计一套繁复政策预案,成本会很高。但在老龄化背景下,至少在公共医保、养老等社会保险领域,将高龄老人医保等相关保险单独分列出来,而非和其他青壮年保险毫无区分,做针对性加强,使之更有效,保障效果会更好。

  若有更灵活制度设计,有政府和具较强意愿的参保人资金保障后,在医疗、护理等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老人整体晚年生活状况当大为改善。就如在出行出游方面,即便家人偶尔无暇,也会有更为多元人性化、更妥帖的选择。

  互动

  老人被拒载拨96111说说你咋看

  八旬老太被拒载,各方都觉得委屈。老太的家人说,大庭广众之下遭拒载,受了委屈和歧视;公交车司机说,怕担责,“就算公司罚款,我下次还是会这样做”;公交公司也在倒苦水:去年有多起老人下车后走失的报告,每年都会有数十例家属索赔的案例发生,公司为此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致电028-96111,我们期待你的观点。记者 田雪皎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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