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作者:贾立梁 来源:央广网
2015-12-22 19:35:51

  央广网天津12月22日消息(记者贾立梁)从天津市交管部门了解到,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天津市自12月23日0时起到24日6时止,启动重污染天气1级(红色)应急响应,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

  据交管部门介绍,此次限行的具体措施是,天津本市及外埠牌照机动车(含临时号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即:12月23日0时到24时,单号通行;12月24日0时到6时,双号通行。其中,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邮政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悬挂“使”字号牌的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仪馆殡葬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单双号限行措施实施期间,本市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轮换限行措施,现行的其他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继续实施,12月24日7时起恢复实施两个尾号限行措施。

  交管部门表示,单双号限行期间限行区域是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包括高速公路、蓟县山区道路等,不是以往的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限行。外埠号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还需同时继续遵守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早晚高峰限行规定。单双号限行期间,交管部门将依法加大对闯限行违法的查处力度,在全市主要路口、路段以及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重要节点和省际结合部等设置固定、巡查勤务,加大对违反限行措施车辆进行甄别、拦检、处罚力度。与此同时,全市行政区域内2000余处电子警察监控系统也将同步开启闯限行违法的摄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