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约谈200余 件反映省管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作者:许春华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5-12-20 15:02:10

  今年3月,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纪委接到举报,反映村支部委员高建伟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资金。调查发现,他由于自家面包车经常私车公用,产生吃亏感觉,想在其他地方有所弥补,于是利用为村里挖机修理配件的机会,先后5次虚开各种修配项目共计2525元,在村财务报销后据为己有。经组织教育,他对所犯错误有了深刻认识并退还了款项。然而,他还是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这是浙江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严肃监督执纪的一个缩影。

  坚持抓早抓小 及时处置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能局限于查办大案要案,必须要以啄木鸟的精神、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党的纪律执行,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做到无盲区、全覆盖。

  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转变监督执纪理念,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理念,把工作目标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工作方法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各地普遍建立了提醒教育和信访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

  针对反映省管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省委主要领导带头进行约谈提醒。全省共对213件反映省管领导干部的信访问题进行了约谈和提醒,其中省委书记夏宝龙约谈了将近20件。另外,根据巡视提供的线索,对23名厅级干部和63名处级干部进行了组织诫勉谈话。

  “谈话不是泛泛而谈,而是针对具体人具体事,一针见血指出问题,使党员干部真正‘红红脸’、‘出出汗’。”温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宋志恒说。今年以来,温州市已对6500余名党员干部,包括112名市管领导、860名乡科级干部,进行谈话提醒。衢州市也建立了谈话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1763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653人次,提醒教育谈话1712人次,诫勉谈话392人次。

  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日常监督执纪力度,对一些轻微违纪行为,动辄则咎,及时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降级的降级,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防止他们由“破纪”向“破法”的演变。据统计,2014年1月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党纪处分了15511人,其中适用警告、严重警告等处分的达到6855人。

  突出重点 精准发力

  开化县林山乡下江村党支部书记江建平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虚开餐饮发票报销,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被责令承担相关费用。

  文成县西坑畲族镇下庄村党支部书记郑体丰先后4次违规公务接待并3次在村级财务中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娱乐消费,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

  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执纪重点,把工作着力点放到抓纪律上来,精准发力,严明“六大纪律”,尤其是严纠“四风”,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中秋、国庆期间,省里派出6个督查组到11个市专项检查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那些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对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该教育谈话的教育谈话,该问责处理的问责处理,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这些实质上就是充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杭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擎苍说。杭州在查处“四风”问题时发现,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礼金、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三类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他们因此盯住这些多发易发的重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今年1至10月,杭州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8起,处理党员干部6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1人。

  嘉兴、金华、台州、舟山等地也都准确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突出执纪重点,把握“三类人”、“三个时间节点”,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强烈信号。

  强化“两个责任” 一案双查

  浙江省委书记夏宝龙每年年初都带头和其他省委常委、党员副省长分别到各市及省直部门专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常态。在全省部署开展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向上一级党委、纪委报告工作。目前,全省市、县、乡三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全部做到了向上一级纪委当面报告并接受评议。对“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则严格责任追究。

  “问责不能光说不干,关键是针对具体人、具体事果断出手,而且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以及退休等原因而免于追责,使更多领导干部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的职责。”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马光明说。

  “一案双查”在浙江已成了新常态。今年温州市已经问责党员干部183人,其中因负领导责任而被追责的有26人。绍兴市23人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被问责。台州市31名领导干部因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受到追责。

  全省各地还通过检查落实“两个责任”清单化、履职情况双报告等工作要求的执行情况,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更加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把纪律建设贯穿到落实“两个责任”的全过程。

  绍兴市就以清单式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逐项进行细化和具体化,56项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17位市委、市政府领导,60项任务分解到36个市级牵头部门,要求履行好主体责任,并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干部进行约谈诫勉。今年以来,市委主要领导带头约谈31人次,各级党委、纪委累计约谈超过500人次。(浙江省纪委 许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