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新型城镇化的里程碑

作者:张传发 王永娟 来源:东方网
2015-12-13 10:40:36

居住证,新型城镇化的里程碑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3号国务院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12日新华社——李克强签署命令公布居住证暂行条例明年起实施)

  这次,国务院公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是一部法规,更是一座新型城镇化的里程碑;这座碑将立于2016年1月1日这个时间节点处,此之前,有进步;此之后,有期待。

  计划经济时代,吃饭用粮票,穿衣用布票,乡下的农民,哪里还敢奢望进城去工作、去买房,更甭想孩子进城读书;而如今,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环境下,虽说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可以进城务工经商了,但,就业、买房、孩子上学等方面,比起那些有城镇户口的,实际上还是“二等公民”,城乡之间户籍上的“二元鸿沟”依然存在,也有着明显的“社会不公”;不过,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逐步深入,许多城市,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户籍制度的放开“口子越开越大”,即便是特大城市也有“积分入户”;但,这其间,毕竟是“五花八门”而“参差不齐”。

  令人欣喜的是,“深化改革”让人们“看得见,摸得着”,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终于有了这全国性统一的法规——《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持有人不仅可以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等诸多基本公共服务,还可以享受“出入境证件办理”、“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诸多便利,有了这些服务与便利,你不能不说,这是时代的进步!

  当然,“居住证”里所享受的“服务与便利”的内容,毕竟与具有城镇户籍的居民所享受的“服务与便利”还有一定距离,且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也有一定差距,这就需要接下来的“居住证制度”通过若干年的运行能够“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也即力争持有居住证的与持有户口本的在“服务与便利”上同等享受到“全覆盖”,这是我们所期待的。

  饭要一口一口地吃,路要一步一步地走。当务之急,是要全面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让更多的人们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红利;这其间,只要符合条件,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办事人员不可“拖拉”,不可“克扣”,更不可“吃拿卡要”;这其间,关键之关键是“信息公开”而便于监督。(张传发 王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