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丨包头市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市

作者:张建芳 来源:包头日报
2015-12-11 09:38:00

  近日,经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等11个部门联合评审,包括包头在内的59个城市(镇)被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扩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包头市发改委积极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编制了《包头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并经自治区发改委推荐上报国家发改委。

  经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评审,包头市成功列入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根据国家发改委批复方案的要求,包头市将于今年底前启动试点建设工作,到2017年,包头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到2020年,包头市新型城镇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率达到85%左右。

  按照《包头市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包括建立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推进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深度融合、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城镇建设水平等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下一步,包头市将按照新型城镇化试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推进小组、落实分解任务、注重考核评价,通过采取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在自治区乃至全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记者 张建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