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8年885名个人因行贿“黑名单”被处置

作者:李媛 来源:西部网
2014-12-30 10:01:12

  记者今天(12月29日)从陕西省检察院了解到,在过去8年里,陕西省共有12万家单位和个人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也就是俗称的行贿犯罪“黑名单”,查询对象涉及27万个。而其中有737家单位、885名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而受到取消资格或者降低资质的处置。

  陕西8年内737家单位、885名个人因行贿“黑名单”被处置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将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相关联的受贿罪等信息,进行整理、存储,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库,输入信息平台,根据单位和个人的申请,受理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的一种制度。

  近年来,为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腐败犯罪,陕西省检察院在全省推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库和信息查询平台。

  根据统计,从2006年至2014年底,共有127036家单位和个人到陕西省检察机关申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对象涉及到275571个,其中单位142824家,个人132747名。经查询,有737家单位、885名个人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而受到相关部门和单位取消资格、降低资质等处置。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为安全保障措施上榜者或将不被单位录用

  陕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吕萍说,跟往年相比,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数量逐年上升,近两年受理的数量占2006年查询总数的93%。仅2014年,全省查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207家、个人719人,分别占这项工作开展以来记录总量的28%和80%。

  “以往查询的多是工程建设领域,现在已经扩展到项目确定、物资采购、工程竞标、资信评级、干部任用、资格审查等领域和环节。”吕萍表示,根据统计结果,近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多集中在经济活动较频繁的地区,且市场准入更加重视行贿犯罪记录。

  目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已越来越多的作为一种安全保障措施,被不少行业和部门使用。有不少银行等金融部门在融资贷款、人员招录中普遍要求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发现行贿问题,不予放贷,不予使用,维护资金安全。不少建设、水利、交通、招投标等主管部门出台文件或规定,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相关活动的必经程序,要求凡参加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企业必须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市民和单位均可向检察院申请查询查询服务均免费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采取就近受理原则,国家机关主管部门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查询的,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受理;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他查的,由申请者所在或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受理。单位自查的,由其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个人自查的,由个人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受理。

  西部网记者了解到,单位和个人根据需要,可以直接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也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预约的方式进行查询。申请查询应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单位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各级检察院在受理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以告知函的形式告知查询单位或个人,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查询均提供免费服务。 (记者 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