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通报10起“吃拿卡要”典型案件

作者:王荔 来源:山西日报
2014-12-30 08:53:05

  12月29日,运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吃拿卡要”案件。

  1、永济市畜牧发展中心原主任李文兴受贿案

  李文兴在任永济市畜牧发展中心主任期间,帮助其管辖的农机销售公司取得了山西省农机补贴机具定点经销资格,事后收受经销商给予的感谢费,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2、永济市水利局供排水股原股长杨跟涝贪污、受贿案

  杨跟涝在任永济市水利局供排水股股长期间,收受工程项目回扣、贪污工程款,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垣曲煤炭运销公司原副经理李海岗受贿案

  李海岗在任垣曲煤炭运销公司副经理、窑头煤焦管理站副站长、验票室主任期间,在收受他人现金后擅自放行无出境煤焦票据的运煤车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建议垣曲煤炭运销公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闻喜县食药局原副局长王小搌索贿案

  王小搌在任闻喜县食药局副局长期间,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钱款用于个人购车开支,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5、盐湖区司法局原副局长张新德受贿案

  张新德在任盐湖区司法局副局长期间,收受社区矫正对象或请托人现金和购物卡等礼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6、芮城县委农工办原主任、农委原副主任杨沼辉违规收费、贪污案

  杨沼辉在任芮城县委农工办主任、农委副主任期间,违规收取“四化四改”项目资金管理费和奖补资金管理费、贪污公款、套取专项资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7、夏县财政局原副局长胡天亮受贿案

  胡天亮在任夏县财政局副局长期间,在为该县赤峪村争取到土地开发项目资金后,采取变通处理的方式收受好处费,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8、稷山县农机局原纪检组长程英敏受贿案

  程英敏作为稷山县农机局纪检组长,在对深松整地作业项目进行督导过程中,接受项目单位的宴请和礼品,隐瞒项目单位深松整地面积不实的问题,致使项目单位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事后又收受项目单位给予的现金和礼品,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9、临猗县国土资源局猗氏国土所干部张宗贪污、失职案

  张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临猗县国土资源局拨付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雇佣人员工资部分据为己有;对违法建房行为查处不力、工作失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10、万荣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原负责人解建政受贿案

  解建政在负责万荣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工作期间,收受执行案件当事人给予的购物卡,工作失职渎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去执行二庭负责人职务、调离原岗位。 (记者王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