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立法去法西斯化 否认大屠杀或采用纳粹标志会受惩罚

作者:陶短房 来源:京华时报
2014-12-08 08:56:35

  在9月6日举行的泰山国际登山节上,一名穿着印有旭日旗图案和“大日本帝国海军”字样T恤衫的男子,被群众包围,并在推搡间被扯掉T恤。在一份“中国该不该立法禁止军国主义标志”调查中,近6000名参与者中95%赞成立法禁止。这表明,立法规制军国主义标志符合民意。那么,其他国家都是如何禁止军国主义标志传播的呢?

  最早通过立法形式“去法西斯化”“去军国主义化”的,是二战胜利后同盟国在德国、奥地利推行的“去纳粹化”运动。1946年1月,“去纳粹化”运动首先通过英美苏法“盟国管制委员会”行政命令形式颁布,同年3月5日,美国在德占领区颁布《消除纳粹主义和军国主义法》。根据该法案,颂扬希特勒和纳粹主义、法西斯主义,采用纳粹及其组织标志、敬礼、歌曲等都是非法行为,要受到“反纳粹法庭”严惩。

  1992年德国修订《公开煽动法》,规定公开否认存在针对犹太人大屠杀或对大屠杀表示赞赏,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上述法案还规定,那些可能导致人们联想到纳粹主义、军国主义或第三帝国的符号、标志,都不能在公开场合使用。

  1985年颁布,于1992年、2002年和2005年修订的《德国刑法典》(StGB)第130条规定,以扰乱公共安宁形式公开或在集会中对纳粹党执政期间暴行、专政予以赞同、否认其存在或为其辩护,并因此侵犯受害者尊严,将处3年以下监禁或罚金。

  德国人对这些法规、禁忌的注重程度甚至有些矫枉过正。比如,曾有人提出取消国防军中使用的“铁十字”符号,理由是“会让人联想到纳粹”,而实际上“铁十字”早在纳粹出现前就普遍被德意志军队采用。更有甚者,很长一段时间内,德国球迷不会在观看足球比赛时挥舞三色旗、在脸上涂抹国旗或高唱国歌,因为担心这会让人联想到纳粹或军国主义。2006年德国世界杯,主场球迷应该怎样加油还曾导致政治性争论。

  奥地利在1945年底的临时政府时期相继颁布《禁止纳粹法》《制服禁止法》《徽章禁止法》等,规定行纳粹礼、使用纳粹标志等都属违法行为,将受到“人民法庭”的审判,量刑5年至10年。1955年,“人民法庭”被取消,但上述法案经修订后一直延续生效。2005年11月,一贯否认纳粹大屠杀的英国作家大卫·欧文在奥地利被捕,后被判处3年徒刑。

  法国系1990年7月13日,由共产党议员让-克洛德·盖索发起通过了《盖索法》,根据盖索法,凡在法国境内质疑纽伦堡审判结果,或对审判证据、前提提出怀疑者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这项法律,1990年9月在法国杂志《LeChocdumois》上公开否认集中营毒气室存在的巴黎大学教授、英法双重国籍拥有者罗贝尔·弗里松被起诉,后被判处罚金近33万法郎。

  2012年,俄罗斯通过立法,对宣传及公开使用纳粹或其他极端主义标志的行为依法进行严惩,至此通过类似法案的国家上升至16个。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通过立法“去法西斯化”的都属于大陆法系,而在海洋法系国家,这类行为是通过案例来惩处的。比如,在英国、澳大利亚,都曾有未成年学生在学校化装舞会上把自己打扮成希特勒或纳粹分子、军国主义者而被学校要求家长领回家,或成年人打扮成类似形象参加万圣节活动或嘉年华,而被要求公开道歉的例子。 (陶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