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首个宪法日怎么度过?专家:至少可以做七件事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2014-12-03 08:43:42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这个日子都会开展哪些活动呢?记者采访了几位法学专家。各位专家认为,至少可以有七种形式组织宪法日活动。第一,向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宣讲宪法知识 ;第二,组织公务人员向宪法宣誓;第三,开展报告会、座谈会等活动;第四,宪法知识竞赛;第五,宪法征文;第六,通报违宪违法的案件;第七,电视台或者网络组织晚会等与宪法有关的多种文艺活动……不管哪种形式,活动核心都是让宪法权威深入人心,树立公民的宪法意识。

  韩大元:走进社区和学校

  人大法学院院长、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教授韩大元介绍,他得知,有关部门目前有以下几种形式开展活动:第一,教育部门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中小学到给学生讲解宪法知识,“我当天也受邀去景山中学交流。而且,听说有关领导还要对如何开展宪法教育进行讲话。”同时,中小学将开展朗读宪法条文的活动;第二,走进社区,高校任教的老师和研究生将走进社区,向社区居民普及宪法知识;第三,最高法院以及各地法院的工作人员将统一进行向宪法宣誓活动;第四,基层法院还组织开展宪法报告会活动,讲述如何树立宪法观念;第五,开展有关宪法知识的征文比赛,广泛地让公众参与;第六,立法部门还将举行一次宪法日的大型座谈会。

  韩大元认为,四中全会强调依宪执政,强调宪法权威,国家宪法日举办向宪法宣誓等活动,将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忠于宪法的精神,让遵守宪法成为全社会的守则,让宪法走进老百姓的生活。

  莫纪宏:宪法日应报道宪法落实的情况

  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介绍,全国人大通过宪法日的决定,应该是法律,应该以法律实施的方式来贯彻落实。每个国家机关都有职责。

  宪法日到底应该干什么?莫纪宏老师说,有关部门应该组织媒体大量报道宪法实施的状况。全国人大应该通过一定的形式,通报与宪法实施有关的数据及情况。媒体应进一步宣传宪法和老百姓的关系。通过公开的报道,国家电视台的晚会等更为丰富的形式,让公民更好的了解宪法,知道宪法。提高法制宣传的力度和质量,把宪法宣传作为法制宣传的核心。让宪法日活动成为提高公众的宪法意识,形成宪法思维和素养的良好契机。

  马怀德:披露违宪违法的案件警示世人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说,宪法日的活动应该是非常隆重的。不仅仅是政法机关或者法律学子的活动,还应该是全社会的关注焦点。宪法日的设立,目的是提升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各种活动开展都应该围绕这个主题。具体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比如知识竞赛,搞文艺表演,公务人员的宪法宣誓。宪法的宣讲活动,包括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国家电视台,应该有专门的时段,以丰富多彩的方式来宣传宪法知识,让宪法成为人们心目中最权威的,有最高法律地位的根本大法。除此之外,还应该在这一天披露违宪违法的案件,这也是提升宪法观念的重要途径。记者 李婧

  背景: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决定》指出,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