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房产唯一股东发声明"田强免职后干扰管理属违法"

作者:朱翠莹 来源:新华网
2014-11-21 08:15:32

  突变|绿城房产唯一股东发声明“田强免职后干扰管理属违法”

  新华房产11月20日杭州讯(记者 朱翠莹) 继宋卫平罢免田强,田强率绿城高管回应“现有管理团队是合法的”后,今天下午5点,才智控股有限公司、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表联合郑重声明。全文如下:

  致: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各附属公司同仁:

  2014年11月19日下午【6】点,已被免去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城房产集团”)总经理职务的田强先生仍以绿城房产集团总经理名义并联同其他若干管理人员,以绿城房产集团管理团队联合署名的方式在绿城房产集团OA系统上发出“联合声明”的工作邮件,质疑绿城房产集团于11月19日发出的人事任免事项,声称“现有管理团队是受各方股东领导下,唯一的、合法的管理团队。其他任何一方股东单方提出的人事任免要求,现任管理团队是不予采纳的;任何一方股东或个别董事无权单独对管理团队发出任何指令或者意见。”对此,才智控股有限公司和绿城房产集团共同发表严正声明如下:

  一、才智控股有限公司(英文【Richwise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才智控股”)是绿城房产集团的唯一投资者。绿城房产集团不存在数个股东的情形,未设有股东会,也未在任何时候与他人组成新的股东会。

  二、根据绿城房产集团章程,董事均由才智控股指派,且由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四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会。才智控股指派的绿城房产集团现任董事为宋卫平、寿柏年、郭佳峰、应国永四人,寿柏年为董事长。才智控股在此前未更换过绿城房产集团的董事会成员。绿城房产集团的现任董事及组成的董事会,均属合法有效。

  三、根据绿城房产集团章程,董事会是绿城房产集团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或解聘。绿城房产集团原来发文任命田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经过四位董事的认可。现在,绿城房产集团董事会经4位董事研究一致同意,作出关于决定免去田强的公司总经理职务、任命应国永为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决议,寿柏年董事长根据董事会决议签发的相关任免令,均合法有效。任何人对这一人事任免的合法性及效力不予认可,均属无效,且不影响任免令的效力与执行。任何危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本公司将保留相关司法追究之权利。

  四、才智控股和绿城房产集团认为,田强先生在职务被免去后,继续以绿城房产集团总经理的名义组织并发出联合声明,是一种干扰绿城房产整个集团经营管理秩序、故意危害绿城房产集团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其他管理人员联合署名发表错误声明,造成集团管理秩序混乱,亦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应予纠正和处理。

  至于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现有股东出售部分股份的行为,应按香港现行法律依法处理,与绿城房产集团的人事任免事项无涉。

  才智控股有限公司【Richwise Holding Limited】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事态发展回顾:

  继11月19日凌晨宋卫平回应《我的检讨与反省》后,于当天下午6点迅速发布了对于绿城现任总经理田强的免职令:“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免去田强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职务。此令自2014年11月19日起生效。”

  与此同时,19日晚22点21分由田强带领的11位绿城高管就对宋卫平的任免进行了回应,并发布了《绿城集团管理团队联合声明》。声明中指出:“现有管理团队是受各方股东领导下,唯一的、合法的管理团队。其他任何一方股东单方提出的人事任免要求,现任管理团队是不予采纳的;任何一方股东或个别董事无权单独对管理团队发出任何指令或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