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响“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敬老主旋律--全国第五个“敬老月”活动扫描

来源:新华网
2014-11-17 14:55:15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 喜度“敬老月”,凝聚爱老情。以“传承中华美德 弘扬敬老文化”为主题的201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圆满落下帷幕。

  作为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的一项全国性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活动,“敬老月”活动在“关爱老人 构建和谐”主题指引下,走过了5年历程。

  今年的“敬老院”活动,各地结合实际、创新形式,以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老年人在得到实惠、收获快乐的同时,也让全社会更加深入地了解人口老龄化形势,营造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丰富活动营造敬老大氛围

  “敬老月”期间,从机关到厂矿、从企业到学校、从城市到农村,一系列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蓬勃开展。

  天津市开展“九九”重阳敬老助老捐赠活动和“助老直通车”大型社区义诊和健康咨询活动。安徽省举行了第四届“十大福星”、第六届“十大孝星”表彰颁奖仪式等活动。云南省9月中旬至10月上旬开展了“六个一”彩云百岁寿星关爱活动,内容包括为1000余名百岁以上老人赠送一张老年节贺卡、拍一张全家福、免费体检一次、建立一项志愿者为百岁寿星送温情制度等。

  以“第四届中国老年文化艺术节”为载体,“敬老月”活动还为广大老年人搭建了一个展示自我、娱乐身心的舞台,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文化艺术节分别在7个省区市开展传统文化与现代时尚相结合的十项比赛,包括合唱、舞蹈、服饰表演、书画、摄影、广场舞大赛等,吸引了全国近万个基层老年团体报名参加。

  “敬老月”活动中,社会各界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献爱心的行为产生榜样作用,带动更多组织和个人投入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兴业银行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千场“老年维权法律知识讲座”;浙江省老龄办、省慈善总会、浙江圣奥慈善基金会、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启动2014年“敬老月”送文化下乡暨“圣奥·独居老人暖巢行动”……

   扎实举措保障老年人权益

  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还体现在扎扎实实的保障举措上。来自全国老龄办的资料显示——

  山东省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在很多方面实现了新突破:将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的范围,由70周岁以上老年人扩大到6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实现由救助型向普惠型转变,全省将逐步建立普惠制的高龄津贴制度,建立养老补贴、护理补贴制度等。

  河北高碑店市在重阳节前为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涵盖城市和乡村。今年高碑店市将重度失能老人救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00元,共为1149名重度失能老人发放困难救助资金110余万元。

  在福建厦门,全市老年活动中心已有650余处,老年大学达到380余所。厦门还创新推出老年在线云课堂,借助互联网力量,老年人在家里就可以接收云课堂的课程。课程采用微电影形式,以普通话和闽南语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健身娱乐、养生保健、心理健康、亲子睦邻、防盗防骗五类知识。

   深入宣传普及积极老龄观

  “敬老月”活动期间,各级老龄工作部门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宣传我国人口老龄化形势、相关政策法规和老龄工作目标等。

  浙江省老龄办依托浙江老年报、东方老年网等载体,开设“全国孝亲敬老之星”“敬老月”活动等宣传专栏专刊,广泛宣传孝亲敬老典型事迹和“敬老月”活动的典型经验。

  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等地制作了公交系统和医疗系统的敬老文明号公益宣传片和敬老公益短片,通过BRT移动电视、楼宇电视、公交车LED提示屏等媒介播放。

  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各地还积极开展敬老公益短信发送和老龄宣传口号征集活动,并相继推出“十大杰出老人”“十大孝亲敬老楷模”“十大老年维权卫士”“十大敬老文明村”“十大敬老文明社区”等评选示范活动……

  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社会全面、准确、客观地理解人口老龄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正确对待和看待老年人群体,共同培育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

  全国老龄办副主任吴玉韶表示,让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不仅需要政府完善制度,社会发扬敬老爱老的传统,也需要老年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全社会形成阳光养老的氛围,对国家、社会和每一个家庭都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