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列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2014-11-15 09:03:54

  近日,《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获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批复。由此,青海正式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

  《方案》确立了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区、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制度建设改革试点区三大战略定位,明确了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8项任务,包括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加大生态屏障保护和建设力度、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强化资源节约利用、加强环境治理、改善人居环境等。

  《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创新管理和监管体制;探索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力争“十三五”期间,在试点地区形成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管理模式。

  《方案》要求,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动市场主体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好资源税及其他税费改革政策;探索国家公园制度,整合现有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保护区域,研究建立国家公园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