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桂林:“盲驾入刑”很有必要

来源:荆楚网
2014-11-06 10:58:43

  十二届全国人大十一次会议31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金强在此基础上还建议对“玩弄手机或其他手持终端的行为”进行规定。他提出,现在在驾驶机动车时玩弄手机或手持终端的现象很严重。(11月1日京华时报)

  毋庸置疑,中国是一个手机大国,拥有手机的机动车驾驶员自然蔚为壮观。尤其是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很多机动车驾驶员更是成为“低头一族”。网络调查显示,两成接受调查的网友开车时有使用手机的习惯,其中超过70%的网友在开车时发微信或刷微博。

  必须看到,开车玩手机,有时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研究人员经对100多名卡车司机长达18个月的跟踪调查发现:司机边开车边发短信时,发生车祸的概率是正常驾驶时的23倍,而打电话则是2.8倍;英国运输研究实验室也公布的数据显示,驾车时用手机发短信的司机的反应时间会比正常情况慢35%。我国最近的一个车祸颇为引人关注,7分钟里,司机低头看了39次手机,结果撞上一位骑车老人,致其伤重不治。据成都交警一分局透露,在他们的辖区内,10起事故中近两起事故涉及使用手机。

  其实,驾驶时玩手机所造成的“盲驾”,某种程度上讲,比醉驾和毒驾更具危险性,危害程度更大。而一个尴尬的现实是,我国对“盲驾”的处罚太过温柔: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可罚款50-100元、记2分;开车发微信、刷微博等行为,则与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处罚大致相当。如此处罚自然很难以儆效尤。

  “盲驾”,在某些国家早已入刑。英国将开车玩手机视为与酒后驾驶同样致命,如司机开车时因发短信等行为分心,造成致死车祸,肇事司机将面临最高14年的监禁。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则把开车玩手机定义为危害公共安全罪,每次罚款120美元。

  无论从我国道路安全的严峻形势,还是从依法治国的需要,“盲驾入刑”都很有必要,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