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0月9日电(记者廖君)从明年开始,武汉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达到职工总人数1.5%的,对其超比例安置残疾职工,政府将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8日召开的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扶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出台扶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新政。
今年5月,武汉市政协和江汉区政协联合发布了一份调研报告,报告显示,武汉的福利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末的674家减少至211家,残疾职工由1.6万余名减少至5644名,而且仍以年均10%以上的幅度锐减。
与其他企业相比,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成本相对偏高。“政府补贴少,企业积极性不高是残疾人就业率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江汉区政协有关人士介绍,此前武汉市对其他吸纳残疾人就业的非福利企业,没有任何补贴措施。
通知提出,自明年起,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超过职工总人数25%的,对其超比例安排的残疾职工,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比原有最高标准翻了一倍。
而对非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职工总人数1.5%的,对其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工,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同时,自2016年起,对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按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50%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