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清华同日公布治校章程

作者:任敏 来源:北京日报
2014-10-09 10:15:35

  昨天,教育部核准发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及南开大学、浙江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章程。作为大学的最高学术机构,各校均强调学术委员会的地位,一般由权威专家学者组成。但北大大胆创新,将首次吸纳学生代表参与其中。清华大学则明确规定,校长不能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

  北大:学生可当监察委员

  与其他学校不同的是,《北京大学章程》中规定,北大的学术委员会将首次吸纳学生参与。该委员会实行定额席位制,除了学生委员,还将包括教授委员、校长与校长委派的委员。校长与校长委派的委员不超过总数的15%。教授委员任期一般四年,学生委员任期一年。这些学术委员的职责包括讨论决定学位授予标准、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规程、学术道德规范等学术管理制度;审查评定教师职务拟聘人选、学科专业的设置、变更和撤销等事项;受理审查学术不端行为,裁决学术纠纷等。

  北大学生参与学校治理还不仅于此,章程中还提到,作为咨询议事和监督机构的北大校务委员会中也将设置学生代表,北大监察委员会中也有学生代表。

  监察委员会制度是北大最新的改革成果,监察委员会对校长负责,独立行使监察职权,对学校机构及人员实施监察,包括检查学校机构及人员在遵守和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和决定中的问题;调查处理学校机构及人员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等。

  清华:校长禁入学术委员会

  《清华大学章程》强调,学校学术委员会统筹负责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事项,致力于促进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推动学术创新,维护学术道德。

  学术委员会由学校教授代表组成,成员包括各院系等教学研究机构按教授比例推荐选举的委员、校长直接聘任的委员和职务委员。值得一提的是,这所名校的校长不能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

  该校章程还明文规定教师的岗位等级,具体来讲,学校根据教学、研究工作需要,设置教学岗位和研究岗位。教学岗位以教学工作为主,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个岗位等级;研究岗位以学术研究工作为主,分为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三个岗位等级。

  教育部:推动高校章程出炉

  教育部表示,本次公布的高校章程,在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落实办学自主权、促进学校综合改革等重要问题上,出现不少制度创新。比如,《中国农业大学章程》对学院管理体制做出解释,学校实行以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内部管理体制,在人、财、物等方面规范有序地赋予学院相应的管理权;学院在学校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活动。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除已核准发布的32所高校章程外,其他15所985工程高校的章程都已完成核准程序,将于近期发布。教育部将进一步推动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的章程建设。((记者 任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