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综合报道北京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实现治污减排。据了解,单个环保技改项目支持资金最高可达2000万元。
根据《办法》,3类以大气污染治理为主要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可获补助。一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包括石油化工、油品储运等重点行业的低挥发性有机涂料替代、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改造项目。二是氮氧化物治理项目:包括各类企业对锅炉、工业炉窑等燃烧设备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烟气脱硝工程等氮氧化物减排技术改造项目。三是脱硫除尘项目:包括燃煤设施的烟气脱硫除尘、含硫工艺尾气治理、含尘工艺废气治理、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控制等二氧化硫、烟尘、粉尘治理项目。
《办法》规定,单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由市级排污费专项资金、市级节能减排及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单个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含)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据了解,对于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项目,企业可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对照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本企业污染物排放特点,制订环保技术改造方案,报区(县)环保局纳入北京市环保技改项目库。项目启动实施后,企业可向区(县)环保局提出环保技改奖励资金申请,区(县)环保局会同经信部门初审后,报市环保局会同财政、发改、经信部门联合评审,确定资金支持计划。项目竣工投运后,企业向区(县)环保局申请办理验收手续,并配合做好项目绩效检查和资金审计工作。
截至目前,北京市已启动实施116项环保技改项目,其中燕化橡胶尾气治理一期工程等重点项目已竣工投运,开始发挥减排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