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独董”乱象多 “履职指引”能否上演“终结者”

作者:杜放、赵晓辉 来源:新华网
2014-09-12 15:59:08

   薪酬取得、任用机制是“独”“懂”关键

  随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正式落地,A股上市公司将在选任、薪酬等多方面进一步规范独立董事制度。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纪委书记、独立董事研究课题组组长杨琳认为,指引将便于上市公司评估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有助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绩效,是改革独立董事制度的重要一步。

  “总体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监管模式正在向‘放松管制、加强监管’方向转变,还要通过自律管理和自律服务的方式,促进建立市场各个相关主体的自律规范体系。”杨琳说。

  专家认为,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还需在薪酬取得、任用机制两方面下功夫。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认为,此前规定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独立董事,但选聘权却交给了上市公司,且公司负责发薪酬,有解聘权。“请什么样的人来做独立董事,自然有了利益上的考虑,不可能真正做到独立。”

  近年来,天目药业、伊利股份的独立董事就曾因反对大股东决策,坚持“独立性”被罢免。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认为,从根本上看,既要重新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又要形成现代企业治理机制,促进独立董事真正地尽职,减少寻租、牟利的空间。

  “独立董事制度的目的是制约经理人,以便更好地保护股民,但引进中国后性质发生了改变,皆因中国的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独立董事的作用应体现在制约大股东上,以此来保护中小股民。”刘纪鹏说。

  对于独立董事的产生机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监管机构的邀请和推荐很重要,这样才能使独立董事敢投反对票。”

  上海梅林独立董事、复旦大学企业研究所所长张晖明认为,独董作为资本市场的“制衡者”,还应保障其履职权利,真正成为强势大股东与弱势小股民之间的第三方。

  刘纪鹏建议,由上市公司协会或证券业协会建立独立董事的人才储备库,负责遴选上市公司独董随机抽取,杜绝“人情独董”现象。也要进一步规范高薪现象,统一发放薪酬标准,对发生监管问题的上市公司还要追索独董薪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增强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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