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县:镇政府抢先占地建车站 4百万投资款难讨回


发布时间:2017-03-06 10:19:14.0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作者:支磊 王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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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记者 支磊 王挺)通过合法程序竞拍来的商业用地,却被镇政府鸠占鹊巢建成了汽车客运站。最近,在咸阳彬县的一位投资者向记者反映,说他2013年花了四百多万在该县新民镇竞拍了一块土地用来做商业开发,不料却被镇政府占用,建成了汽车客运站,导致自己投资失败,损失惨重。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竞拍到土地准备搞开发 半路杀出“程咬金”

         2013年12月份,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看到县政府对外招商引资,并由县国土资源局对外拍卖几块商业用地的消息,于是经过仔细斟酌,以四百多万的总价竞拍到了新民镇的一块土地,打算进行商业开发。

         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当时我看的就是我身后所站的这块地06号,面积是22.01亩。”

         然而,到了2014年年初,就在县国土资源局向赵彬彬移交土地的过程中,新民镇政府却说这块地已经另有用途。

         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土地局给我来交地的时候,当时新民镇来干部就说是这块地他已经把地勘资料做了,准备建车站,这块地不能拍卖。”

         本来是投资,却发生这样的事情,这让赵彬彬始料未及,于是他拿着竞拍手续找新民镇政府讨说法。

         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说是这事我不应该找他新民镇,应该找土地局,说是地得不到,让土地局给我退钱就完了,这是当时新民镇的话。”

         得到这样的答复让赵彬彬很无奈,他只能回头又找县国土局,而县国土局表示,钱已经入了财政账户,让他继续找新民镇政府。就这样反复多次,最后新民镇政府表示,可以在赵彬彬所拍的06号地块旁边给他另划一块地,双方进行置换。赵彬彬说,他当时也同意了这样的置换方案,然而,后来他发现,镇政府承诺用于置换的这块土地不仅与自己竞拍来的土地面积差了好几亩,而且还有住户没有搬迁,更重要的是双方的这种置换,彬县国土局一直没有批准,这就意味着即使拿到置换的土地也没有合法的手续。就在双方还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新民镇政府在赵彬彬之前拍得的那块土地上建起了客运站。

         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这是2015年的年初开始动工,当时动工的时候我来挡来了,人家新民镇就跟我不说,咱也没把人家挡得住。”

         那么,赵彬彬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属实?记者首先来到了彬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核实。

         彬县国土局副局长袁海龙:“咱原来给他出让这06号地块,这个所有的手续都是合规合法的,没有任何问题;然后第二个问题,他调整这个地块是不合法的。”

         这位袁副局长表示,造成目前这种困境,根源在新民镇镇政府,让记者找新民镇了解情况。随后,记者又来到新民镇政府,新民镇党委副书记史海科告诉记者,前任领导已经换届调走了,他刚调来不久,不了解情况。而对于这样的答复,赵彬彬很是无奈,他说从自己竞拍土地开始到现在已经三年多时间过去了,至今拿不到土地,钱也退不了,不仅错失了商机,还让他欠下了不少债务。

         镇政府抢先建车站 4百万投资款难讨回

         为了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经过多方努力,记者终于联系到了新民镇政府原镇长杨春发,杨春发告诉记者,新民镇镇政府所建的汽车客运站是该镇重点镇建设的一个项目,在06号土地被县国土局拍卖之前,他们就和县交通运输局在这块地上做了汽车客运站的地勘资料,并向省上申报了客运站建设项目,对于县国土局后来为何将这块地拍卖给赵彬彬他并不知情。

         记者:“之前这个问题就没发现?”

         彬县新民镇原镇长杨春发:“没发现这个问题。”

         对此,彬县国土局则表示,建设汽车客运站需要规划审批划拨公益项目用地,而06号土地早就被规划为商业用地,新民镇政府不能在商业用地上建设公益性项目,更不能后来私下和赵彬彬进行另外的土地置换。相反,他们国土局进行的土地拍卖才是完全符合规划和拍卖程序的。

         记者:“咱当时拍卖的时候,做前期工作的时候,镇上有没有提出异议,说这块地方要建车站?”

         彬县国土局副局长李晓琴:“那当时指界的时候,镇上有工作人员跟村干部共同来指界,哪一快能拍卖哪一块不能拍卖。”

         记者了解到,新民镇镇政府所修建的汽车客运站只是通过了立项,而立项后所要办的手续目前是一个都没有。

         彬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所长刘文彬:“因为咱是属于立项,具体也没有涉及到手续,主要是说在新民镇建,就确定了这么个事。”

         刘所长说,他们只负责立项,立项后具体在哪块地实施是由新民镇镇政府负责的。

         记者:“你现在啥手续都没有,你就把这个车站建起来了?”

         彬县新民镇原镇长杨春发:“……”

         采访中,新民镇一直强调,汽车客运站是重点镇建设项目,06号地块拍卖前他们已经做了地勘资料,而对于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就开工建设则一直避而不谈;彬县国土资源局一直强调土地拍卖是合法的,但对于新民镇政府的违法行为并没有进行查处;彬县交通运输局则表示,他们只是负责立了项,并不知道新民镇违法开工一事。三家单位各执一词,而对于如何解决投资人赵彬彬的事情却无人表态。

         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我至今有家难回,朋友难见。我今年心里负担确实重,有时候我都想把这摊子撂下,没办法再处理对待这事了,我恳求彬县县政府把我的钱给我,我再啥话都没有。”

         县政府承诺协调解决 投资款却迟迟不退还

         就在记者采访结束时,彬县县政府表示,已经协调各方,会尽快将四百多万竞拍款一次性退还给投资人赵彬彬。然而,距离记者采访已经两个月过去了,投资人赵彬彬依然没有拿到自己的竞拍款。

         彬县新民镇投资人赵彬彬:“春节以前彬县政府,说是先把本金给我,但是到春节期间一分钱都没有给,春节以后我又找彬县政府,政府说是分期给我,啥时候给具体先能给多少,也没有定个数额,也没有定个时间,到现在为止只说给但一直没给,好像一直拖呢。”

         好的投资环境不仅是一个地方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式。发生在彬县新民镇的这起事件,不仅侵害了投资人的权益,破坏了投资环境,也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彬县相关部门既然已经表态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没有理由再拖延不办,否则,以后谁还敢跟彬县这些部门打交道,谁还敢到彬县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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