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检察官把听证会开到了草场上,现场面对面就把事儿说清了,这个办法真好...”当事人图某握着检察官的手连连称赞。11月27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一场涉及草牧场纠纷的民事检察公开听证会,搬到了纠纷发生地,现场调解纠纷。
图某与邻居李某因草牧场界限划分产生矛盾已有十多年,现又因图某“占道”扎网围栏导致李某损坏多处围栏设施而诉诸法院,法院经再审后依然因草场权属不清而驳回图某的起诉,裁定生效后图某仍有异议,向本院申请监督。本院受理案件后,承办人充分运用民事调查核实权,经现场勘验、询问证人、向相关主管单位调取证据等多方调查取证仍无法确定涉案草牧场权属。考虑到双方积怨已久,检察机关作出的决定能否让当事人“欣然”接受,加之一方当事人年迈,往返城镇不便,为了更好地作好释法说理工作,遂决定打破“坐堂办案”模式,将听证会“搬”到草牧场现场。
然而,听证会前,图某因对处理结果心存疑虑,认为检察机关在“纸上谈兵”,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愿配合听证工作,态度恶劣,案件陷入僵局。检察官温声细语、反复沟通,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讲解法律法规,耐心倾听分析双方诉求和顾虑,图某逐渐放下戒备,同意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没有晦涩难懂的法言法语,只有通俗易懂的家常话语,村民、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村干部与承办检察官围在一起,用接地气的方式化解矛盾。承办检察官用方言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纠纷焦点及现场勘验结果,清晰阐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充分陈述诉求、出示证据,听证员围绕争议焦点逐一提问,结合当地生产生活实际展开评议。通过“现场勘验+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当事人在直观了解了草牧场边界现状、明晰法律规定后,情绪逐渐平复,并最终接受了检察机关的决定。图某连夸检察机关“接地气、有方法”,真正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是群众可以信赖的司法机关。
该次“草牧场听证”,是本院积极探索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的创新举措,也是降低群众维权成本、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同时,充分发挥“办案+普法”一体化模式,让法律知识在草牧场上生根发芽。下一步,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努力让公平正义扎根基层土壤。(杭锦旗人民检察院 杜霞 王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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