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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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邵兰玉

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蚁蜂镇南老庄村民委员会诉你及史海龙、河南遇见童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蚁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刊登日期:202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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