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家防总对天津、河北维持防汛二级应急响应,对北京、吉林、黑龙江维持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水利部发布汛情通报,6日10时将针对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的洪水防御应急响应由IV级提升至Ⅲ级。
国家防总、国家减灾委派出的10个防汛救灾工作组,在北京、河北、天津、吉林、黑龙江等地协助指导地方开展防汛救灾工作。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6日再次紧急预拨3.5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由地方统筹用于排危除险、应急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