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

(记者 车晓梅 通讯员 马群)为加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力度,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企业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0项举措。《意见》指出,全区法院要充分认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利益关系。

加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

来源:
2023-02-13 09:40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本报讯 (记者 车晓梅 通讯员 马群)为加大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力度,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企业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10项举措。

《意见》指出,全区法院要充分认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利益关系。

《意见》针对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防范和纠正企业家冤错案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民商事司法保护、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保护涉案企业信息和声誉、强化涉企“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和缩短案件审理周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意见》还要求,全区法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转变作风、强化管理,不断提升司法保护工作能力水平,使尊重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观念深入人心。

(车晓梅)

【责任编辑:蔡东海】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