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年将建20处公共停车场 缓解停车矛盾

在三甲医院、集中办公区、老旧小区、重点商圈、中小学等市民停车需求集中的热点区域内,沈阳今年将启动建设20处公共停车场、新增约1万个公共泊位。鼓励更多闲置的人防工程被有效利用,2023年将至少新增8000个人防车位提供给市民,改善百姓停车需求、缓解停车矛盾。

沈阳今年将建20处公共停车场 缓解停车矛盾

来源: 辽沈晚报
2023-02-09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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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甲医院、集中办公区、老旧小区、重点商圈、中小学等市民停车需求集中的热点区域内,沈阳今年将启动建设20处公共停车场、新增约1万个公共泊位。

2月8日,沈阳市召开“扩容泊位供给,缓解停车矛盾”新闻发布会。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振文介绍,今年,沈阳将在增加泊位、停车信息化建设和路内停车改革等方面同步发力,缓解城市停车矛盾。

启用闲置地块建停车场

沈阳市委市政府把今年定为“停车治理年”,已启动24项停车综合治理措施。目前,沈阳市复合式立体停车楼建设项目已全面复工,预计今年底建成投入使用。立体停车楼地面作为公交车停车场,地上、地下建设多层小汽车停车楼。项目建成后,将提供350余个公交车泊位,满足30余条公交线路停车需求,进一步缓解公交占路停车带来的扰民难题;同步新增4800余个小汽车泊位,填补停车缺口。

在启动闲置地块建设临时停车场方面,沈阳市已将46处闲置地块列入建设计划,预计可增加临时停车泊位1.1万个。截至目前,已落实各地块建设及运营主体,计划2月中旬启动场地平整、标识设置、道闸安装等工作,3月底前全部建成。

停车热点区域新增泊位1万个

在三甲医院、集中办公区、老旧小区、重点商圈、中小学等市民停车需求集中的热点区域内,启动建设20处公共停车场、新增约1万个公共泊位。该项目已录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两部委项目库,力争获得国家专项债资金支持。目前,正在全力并行推进各项工作,包括设计招标、土地获取等,待专项债资金到位后启动实施。2022年,市内九区(含经开区)全年配建泊位共新增10.5万个;2023年1月,共新增4102个,已初步形成“配建为主、公共为辅、路内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

数据共享 用手机实时找车位

沈阳市不断提高停车信息化水平,完善“好停车”场景平台。截至目前,“好停车”平台已接入经营性停车场657家、泊位14.1万个,占总泊位的59%。市、区两级停车专班梳理出“现场勘验→道闸升级→平台接入→车场盘库”流程,目前正在铁西区、皇姑区开展试点应用,总结完善后将全面推广。

目前,全市已打通“好停车”平台与腾讯、高德等互联网地图的共享路径,实现了590家公共停车场实时数据开放共享,市民可以通过“好停车”、高德、腾讯等多种手机客户端,查找停车场位置、实时剩余泊位数量等信息,并进行导航及预约等服务。

全面普及电子化收费

2月1日起,市内九区(含经开区)路内停车收费改革工作已经正式上线运行,推进“经营性收费”向“政府非税收入”转变。路内停车收费作为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费,直接缴入各区财政专户;各区执收主体组织评估停车运维成本,各区财政将其作为服务费进行支出,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

本次路内停车收费改革全面普及电子化收费,市民可通过“沈阳好停车”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公示牌及工作人员二维码,进行停车缴费;通过公众号可下载辽宁省非税收入电子收据。实施路内停车收费改革,将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增加路内泊位周转率,缓解热点区域停车矛盾,促进缓堵保畅。

沈阳行政事业单位开放停车场65处

2月1日起,沈阳市市区两级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已实现错时开放停车场共65处,向公众提供泊位4500个。新闻发布会上,沈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罗大业介绍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停车场面向社会措施开放相关情况。

4500个车位向社会错时开放

截至目前,统筹考虑市民停车需求、交通便捷程度、企业运营要求等客观因素,确定市区两级限时开放停车场共65处、泊位4500个,自2月1日起,全部面向社会错时开放。

65处停车场中,各区共开放60处、市本级开放5处。为方便市民使用,停车场均设立了统一的专用标牌及指引标识。在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沈阳市公共停车场统一停车场标志、出入口标志、规则告示牌、限制速度标志等。同时,更新了智能计时道闸系统,并将停车泊位信息接入盛事通应用平台“好停车”场景,提高了停车场使用的便利性和智能性。

超时未离场累计两次列入黑名单

根据错时共享停车场分布地区和周边停车需求特征,按照市场调整价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用,鼓励办理月卡、季卡等多种便民优惠政策。错时开放停车场通过竞标形式引入运营机构或委托国有公司经营,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采取信用积分、黑名单、昼夜价格差等方式确保日常办公车辆停放需求。错时开放停车场开放时间设定在19:00时至第二天7:00时之间。超时未离场车辆以计时方式收取停车费,累计两次(含两次)以上未按时限驶离停车场的,将列入黑名单。

停车场信息已接入盛事通平台

为满足面向公众措施开放的需求,65处停车场完善硬件设施,包括停车场设置值班室(或岗亭)、出入口控制设备、挡车器(电动栏杆机等)、监控设备等封闭式安全管理设施,实现无死角实时监控,确保车辆停放安全。并在停车场入口处显著位置设置沈阳市公共停车场统一停车场标志、出入口标志、规则告示牌、限制速度标志等。为满足新能源汽车的使用需求,将逐步建设充电设施。

各停车场信息已经接入盛事通平台,市民进入盛事通平台的“好停车”场景,可通过手机实时查询开放的停车场的位置和数量,并实现网上付费。

今年将新增8000个人防车位

为缓解停车矛盾,沈阳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出台下浮人防工程使用费等政策,鼓励更多闲置的人防工程被有效利用,“唤醒”闲置人防资产。2023年,沈阳市将至少新增8000个人防车位提供给市民。

沈阳市人防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赵树屹介绍,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其产权归国家所有,使用单位需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使用费。按地理位置分为三类:一类地区包括市区一环路以内部分;二类地区包括市区一环路以外、二环路以内部分以及浑南区和长白岛地区;三类地区包括市区二环路以外部分(不含浑南区和长白岛地区)。2021年11月,沈阳市出台的《关于人防工程助力解决停车矛盾的指导意见》(沈人防发﹝2021﹞8号)中,下浮激励政策标准为:一类地区25%;二类地区30%;三类地区35%。为进一步盘活人防停车位,于2022年11月再次出台的《市人防办关于人防工程助力解决停车矛盾的指导意见》(沈人防发﹝2022﹞11号),将下浮标准进一步调整,下浮标准为:一类地区50%;二类地区60%;三类地区70%。

鼓励更多闲置的人防工程被有效利用,2023年将至少新增8000个人防车位提供给市民,改善百姓停车需求、缓解停车矛盾。

政策中,对自用人防工程、自建人防工程车位面向社会开放也制定了激励措施:支持企事业单位自用人防工程停车场可以将闲置时间面向社会开放,开放后不收取人防工程使用费;人防部门自建人防工程停车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适当降低小时收费标准、日最高收费标准,延长免费停车时间,采取包月、包季、包年等灵活方式,让“位”于民,提高泊位周转率。

目前,部分商业地产由于地理位置、经营能力、运营状况、疫情等因素,其人防车位处于闲置状态。市人防办积极搭建平台,引入专业的第三方运营企业,将市、区两级暂缓使用等各种情况的闲置人防停车场管理单位与第三方运营企业对接,出台政策并提供对接服务等措施,借助运营公司互联网导流、灵活运营方式等优势,把闲置人防停车场唤醒,真正做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截至目前,已经实现捷安泊、沈阳静态、辽宁汇德、辽宁文兴4家第三方运营企业与人防工程管理企业的部分对接,下一步,市人防办将加大力度推动双方实现合作,“唤醒”闲置人防资产。

新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

每个车位最高补贴8000元

为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自有用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沈阳市将对建设主体减免相关土地价款、用地及审批手续,按照建设形式给予不同标准补贴,每个车位补贴标准在3000元-8000元不等。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何振文介绍,在申请条件方面,享受政府补贴的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需满足四项条件:一是利用社会资本建设的公共立体设施;二是项目已通过(特种设备)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三是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四是已接入“好停车”场景平台。

在补贴标准方面,按照升降横移、垂直循环、平面移动、巷道堆垛、圆形塔库、AVG机器人等多种建设形式,每个车位给予3000-8000元的建设补贴。

2021年,沈阳市已经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明确了补贴申请条件与具体标准。目前,沈阳市已编制完成《沈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管理暂行办法》,预计于2月中旬正式出台。

(王琳)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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